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关于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9年1月31日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李占国院长所作的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省高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9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高级人民法院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时刻牢记和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赋予浙江的“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要谋新篇,勇立潮头方显担当”新期望,以“八八战略”再深化、改革开放再出发为主题,以开展思想建设年、质量建设年、作风建设年活动为载体,深化“四项建设”,兑现“三项承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加快推进“两个高水平”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