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18年全省和
省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19年全省和省级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2019年1月30日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通过)
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查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2018年全省和省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19年全省和省级预算草案的报告》、2019年全省和省级预算草案。财政经济委员会在会前审查的基础上,根据代表们的审议意见,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2018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外部环境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全省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严格执行预算法和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聚焦聚力三大攻坚战、富民强省十大行动计划等重大决策部署,有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深化财政改革,加强财政监管,优化支出结构,提高支出绩效,有力促进了全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同时,在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中还存在一些问题:预算编制的精准性有待提高,预算执行刚性约束尚需增强,一些项目支出绩效不够明显,化解政府隐性债务的任务仍比较艰巨等。对此,必须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
二、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省人民政府提出的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贯彻了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体现了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厉行节约、注重绩效的要求,符合预算法和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的相关规定,预算草案总体合理可行。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同意《关于2018年全省和省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19年全省和省级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9年省级预算。
三、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做好今年的财政预算工作意义重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
(一)坚持财为政服务,确保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紧紧围绕全年各项目标任务,突出稳企业、增动能、保平安,聚焦聚力高质量、竞争力、现代化,坚持集中财力办大事,着力在打好三大攻坚战,全面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深入实施富民强省十大行动计划,推进“四大”建设、数字经济“一号工程”、乡村振兴战略,保障社会事业和民生发展等方面加力提效。认真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举措,大力推进减税降费,打好支持民营经济和实体经济发展的财政组合拳,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严格依法理财,切实增强预算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增强预算法定意识,严格按照人代会批准的预算执行,切实强化预算刚性约束。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厉行勤俭节约,严控和压减一般性支出。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监管,着力提高预算的执行率和均衡性。强化审计监督,推进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加强预决算信息公开,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社会监督。
(三)强化绩效目标导向,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进一步增强预算绩效管理理念,建立完善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加强对重大支出政策、重大专项资金、重大政府投资项目的绩效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进一步规范运作、加强管理,更好发挥政府产业基金的引领带动作用。进一步厘清财政事权,明确支出责任,提升财政资金统筹能力。
(四)确保财政可持续,切实防范和化解财政运行风险。正确处理促发展和防风险的关系,坚持量入为出、量力而行,增强财政运行稳定性和风险防控有效性。加强政府债务预算管理和限额管理,依法依规抓紧做好政府债券发行使用工作,更好发挥政府债券资金对稳投资、扩内需、补短板的重要作用。坚持减少存量、严控增量,有序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在进一步减轻企业社保缴费实际负担的同时,加强统筹谋划,拓宽筹资渠道,做好精算平衡,确保社保基金安全可持续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