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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20版:今日衢州

衢州集聚区“标准地”
撬动高质量发展

方 金 汪 耘

  连日来,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东港片区的浙江金瑞华宇制冷科技有限公司的项目施工现场,工人们正忙着施工。自摘牌这块“标准地”后,企业不到三个月就完成了项目的前期审批,开始施工建设,推进速度之快让企业副总经理杨静惊喜不已。

  提速得益于衢州市“标准地”制度改革。所谓“标准地”,就是土地出让时把每块建设用地的规划建设标准、能耗标准、污染排放标准、产业导向标准、单位产出标准等给予明确。企业拿地前,就已经知道该地块的使用要求和标准,经窗口“一窗受理”后,可直接开工建设,不再需要各类审批,开工前审批时长不超过100天。建成投产后,相关部门按照既定标准与法定条件验收。

  “简而言之就是企业按土地要求建设,政府改事前审批为事后验收。”衢州集聚区相关负责人吴有兴介绍,实施“标准地”制度,是衢州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审批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今年2月,衢州市部署落实“标准地”制度改革工作,3月底,集聚区在全市范围内率先推出首宗工业项目“标准地”。

  “这项改革,除了在源头上减少环境污染,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颠覆供地模式、服务模式外,还颠覆了招商模式,倒逼转型升级。”吴有兴说。目前,该集聚区新增工业项目用地全部推行标准地出让。下一步还将进一步完善各项标准,对备案项目进行筛选,具备承诺制审批条件的项目,积极引导企业选择承诺制,压缩开工前审批时间。年内将出台“联合中介+政府买单”实施意见,力争早日组建中介超市,成立代办中心,按照“专职+专业”模式组建专职高效代办员队伍,提高代办效率。

  据了解,截至10月底,衢州市省级以上工业平台标准地出让宗数41宗,面积1969.04亩,分别占比为57.75%和52.99%,超额完成省里要求的30%标准地出让任务要求。今后,衢州市将建立和完善工业用地“标准地+承诺制”,逐步完善工业用地标准地协议监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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撬动高质量发展
2018-12-26 浙江日报2018-12-2600003 2 2018年12月26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