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好政府钱袋子
——温岭城北街道选民代表监督财政预算探索
本报记者 何双伶 翁浩浩 通讯员 周旻澍
“50个停车位都建完了吗”“绿化应该再完善完善”“周围的主要路口应该竖好停车场的指示牌”……12月12日上午,温岭城北街道人大工委主任陈正德与12位街道选民代表在东普村开起了现场办公会,查看农贸市场停车场的工期进度。这个投入60多万元的项目,是街道五大票选民生实事项目之一,关乎周围5个村的停车难问题。
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各地普遍开展撤乡镇建街道工作,目前我省共设街道467个。乡镇人大最重要的一项职能,就是监督乡镇政府的“钱袋子”,但街道不是一级政权,没有人民代表大会,没有了本级人大代表,如何实现监督?
在温岭,街道选民代表对本街道财政预算进行监督已成常态。截至2017年底,全市所有街道均建立选民代表会议制度,通过选举、推荐等方式产生选民代表并建立相关活动机制,对街道预算的编制及执行情况进行全流程监督。这为我省其他县市提供了有益借鉴。
选民代表汇民意
监督的力量从哪里来?温岭的回答是,从群众中来。为此,2014年市人大在城东街道进行选民代表会议制度试点,目前,正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不断的完善之中。
参与现场办公的蔡夏富是南山闸村的选民代表。“我可是‘过五关斩六将’胜出的。” 蔡夏富告诉记者。去年8月,城北街道人大工委参照相关法律规定,确定街道选民代表的数量为54名。随后,各村居党组织根据分配名额进行推荐,再由街道人大工委联合纪委、公安等单位进行联合审查。通过审核的名单反馈给各村,最后由各村村民代表会议投票选出。
去年12月当选街道选民代表后,蔡夏富便认真为民发声。今年8月,他在城北街道人大工委组织的视察中发现,预算达500多万元的联运路在去年年底已完成招投标,却一直没有启动建设,立即建议街道人大工委开展督促。“我们街道是童鞋之乡,这条路是来往货运车辆的必经之路,必须尽快修好。”现在,工程已在快速推进之中。
和蔡夏富一样,54名代表每月12日都准时到街道代表联络站参加活动,积极调研预算项目的推进情况。为了提升选民代表参与预算审核的能力,街道还在2018年第一次选民代表会议召开前,邀请市人大预算工委负责人开展预算法知识的培训。
参与式审查强监督
有了54名代表,监督如何进行?城北街道建立了参与式预算恳谈机制与选民代表会议制度。“街道2018年预算总额为2.96亿元,其中政府转移支付约1.37亿元,自收自支约1.58亿元。” 陈正德介绍。也就是说,街道对1.58亿元资金基本拥有自主支配权。
根据2013年出台的《温岭市街道预算监督办法》,温岭市人大常委会授权城北街道人大工委对本街道预算进行监督,城北街道应在选民代表大会之前召开预算民主恳谈会,参与者包括选民代表、市级人大代表、各村居负责人、街道工作人员等。
2018年3月,民主恳谈会召开。选民代表蔡新军表示,现在村村都有夜巡队,综治项目经费要提升。街道工作人员郭定银提出,目前应收尽收的环卫费远小于支出,要提高企业垃圾清运费用的标准。九份村村支书吴振华说,要增加鞋业整治的经费,规范行业管理……
一番集思广益之后,大家共提出建议32条,其中18条由街道各条线负责人当场答复。恳谈会后,街道人大工委将书面审查意见反馈给街道办事处。根据21位选民代表的意见,街道及时对预算调增1项,调减2项,涉及131.5万元。而调整过的预算方案在3月召开的第一次选民代表大会上顺利通过投票,上交到温岭市财政局。
9月,街道举行第二次全体选民代表会议,街道办事处向选民报告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和调整方案,并听取选民意见。经过两次选民代表会议,城北街道共调整和减少预算4985万元,占年初预算数的17.2%。“人大的监督,增加了街道预算的科学性,提升了预算执行的时效性,也开辟了我们与街道居民良性互动的新渠道。”城北街道办事处主任蒋群力说。
探路街道人大工作
据统计,自2014年开启选民代表会议制度试点以来,温岭市5个街道的预算执行率从平均约50%提升到平均约 80%。“在全省对政府‘钱袋子’的监督问题上,温岭走在前列,相关经验具有推广价值。”省人大常委会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目前全省街道的人大工作“百花齐放”,各地有不同的亮点特色,为此,今年3月起省人大启动全省街道人大工作和建设方面的调研。
据介绍,按职能,我省街道大致可分为三类。第一类是传统城区老街道,一般人口规模较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任务较重;第二类是由乡镇转化而来的新型街道,既有较强经济发展功能,又承担繁重的社会管理任务;第三类是各类开发园区内的“托管”街道,与管委会合署办公。三种街道的人大工作,目前都欠缺顶层设计,亟须可操作的规范化标准。
为此,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明年1月起,全省11个县(市、区)及所辖27个试点街道将进行为期一年的试点,建立健全人大街道工委相关工作机制。县级人大常委会应在每年初召开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人大街道工委的工作报告,并作出决议或决定,明确下一年度街道人大工委的工作任务,以此建立交办机制,使街道人大工作于法有据,并加强街道预算审查监督。“我们希望通过试点发掘更多类似温岭的可复制经验,为全省街道人大工作的加强和规范提供参考。” 省人大常委会相关部门负责人说。
“乡镇改制街道,带来了民意和监督管道的‘断层’,此次试点,是对这种‘断层’有计划、有针对性的修复。这将为全省乃至全国如何加强街道人大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提供有益经验。”浙江大学法学院教授郎友兴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