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扶贫
开发历程
本版图表资料由省扶贫办提供 浙报制图:陈仰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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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扶贫开发推进阶段
1986年-1993年
以减缓区域性绝对贫困为目标,以浙西南山区为对象,到1993年,农民年人均纯收入增加到1745元,年人均纯收入低于500元的贫困人口减少到280万人,农村贫困发生率下降到7.8%。
1
农村贫困普遍减缓阶段
1978年-1985年
以消除农村绝对贫困为目标,到1985年,农民年人均纯收入从165元提高到548元,农村贫困人口从1200万人减少到500万人,农村贫困发生率从36.1%下降到15.2%。
3
贫困县扶贫攻坚阶段
1994年-1999年
以消除贫困县绝对贫困为目标,实施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到1997年,8个贫困县提前三年完成脱贫目标。推进易地脱贫,实施异地开发,加快脱贫步伐。到1999年,全省农民年人均纯收入达到3944元,农村贫困人口减少到60万人,农村贫困发生率下降到1.8%。
4
贫困乡镇扶贫攻坚阶段
2000年-2002年
以消除贫困乡镇绝对贫困为目标,实施“百乡扶贫攻坚计划”。到2002年,贫困乡镇农民年人均纯收入达到1922元,年人均纯收入1000元以下的贫困人口从18.1万人减少到3.7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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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发达乡镇奔小康阶段
2003年-2007年
以减缓欠发达乡镇相对贫困、提高农民增收能力和收入水平为目标,实施“欠发达乡镇奔小康工程”。到2007年,欠发达乡镇农民年人均纯收入达到4500元,80%以上的欠发达乡镇农民收入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6
低收入农户奔小康阶段
2008年-2012年
以减缓低收入农户相对贫困、提高低收入农户致富能力和收入水平为目标,实施“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到2012年,全省低收入农户年人均纯收入达到6260元,79.4%的低收入农户(“低保”农户除外)家庭年人均纯收入超过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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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收入农户收入倍增阶段
2013年-2017年
2013年初,实施“低收入农户收入倍增计划”。到2017年,全省低收入农户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1175元,与全省农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比进一步缩小到2.12∶1。
8
低收入农户高水平全面小康阶段
2018年-2022年
全面进入减缓相对贫困新阶段。以全省新一轮调查认定的低收入农户69.5万户、119.5万人和低收入农户比重较高或村集体经济相对薄弱的2856个重点帮扶村为扶持对象,计划到2022年,低收入农户最低收入水平达到年人均9000元以上,有劳动力的低收入农户年人均收入水平达到18000元。
(本版图表资料由省扶贫办提供)
浙江扶贫
开发历程
浙报制图:陈仰东
1996年,武义县相关负责人在九龙山村旧址审查新村规划图。
2016年,苍南兴文村实施光伏增收。周长快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