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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5版:财税

系统发力 全程履责

浙江税务为税务现代化发展保驾护航

  为民收税,为国聚财,作为宏观经济重要调控手段,税收关乎国之血脉,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如何以清廉税务建设保障税收现代化发展尤显重要。近年来,浙江省税务部门紧紧围绕推进清廉浙江建设总体部署,充分发挥税务纪检监察机构作用,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保障机构改革,强化廉政教育,净化税企关系,营造清廉氛围,推动全省税务纪检监察工作向高质量发展。

  聚焦主责 护航机构改革

  “从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开始之初,我们就进行了全面细致的部署,将纪检监察工作‘植入’改革全过程,切实增强对机构改革监督检查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浙江省税务局纪检组负责人介绍道。

  机构改革之初,浙江省税务局就将纪律挺在前面,严明改革期间各项纪律要求。省局纪检组制定了《关于认真履行纪检监察职责保证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顺利进行的工作方案》,明确三个工作阶段、九大工作任务,督促指导系统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抓改革纪律、工作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执行,有力保障了改革期间秩序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力度不减。

  机构改革期间,全系统纪检监察机构充分发挥专责监督职能作用,针对落实税收工作各项要求、改革进展情况、改革纪律执行情况等开展多次明察暗访和专项检查。其中,省局纪检组针对专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涉税事项办理、政策宣传、纪律作风、服务流程等方面问题,向主体责任单位发放监督检查建议书,并在全系统进行通报,督促责任单位加强管理、积极整改落实。改革启动以来,全省税务系统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共开展各类监督检查239次,为税务系统改革平稳有序推进提供了坚强纪律保证。

  与此同时,全省税务系统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坚持靠前监督,通过参加党委会(党组会)发表意见建议、审议改革重大事项等方式,紧紧扭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督促党委(党组)把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贯穿到改革全过程。

  上下同欲,志在必成。10月25日,全省县乡级税务局同步宣布“三定”方案,机构改革第二场主攻战圆满收官,税务干部全部到岗,按新的职责分工正式运转。

  警钟长鸣 常抓纪律教育

  “某干部举办儿子婚宴,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人民币2.94万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某干部利用职务便利,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5.95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近日,全省税务系统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对近年来查处的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和剖析,全省近25000名税务干部接受了一次法纪教育和心灵洗礼。

  警示教育是浙江税务系统纪律教育方式之一,近年来,浙江税务系统紧密结合税务工作实际,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深入做好“后半篇文章”,以案释法、以案明纪,为建设良好政治生态提供了有力思想文化支撑。此外,各地税务局还将纪律教育与地方特色相结合,挖掘提炼传统文化中的清廉元素并赋予新的时代内涵,在全省税务系统形成以清为美、以廉为荣的价值取向。

  在中国革命红船起航地的嘉兴南湖,税务部门将反腐倡廉教育与弘扬“红船精神”结合起来,通过开展参观南湖红廉馆、举办道德讲堂等具有地方特色的廉政教育活动,多形式融合抓好纪律教育。衢州市税务局坚持以“一图一故事”的形式向税务干部推送具有当地特色的村规民约、家风家训家规等优秀清廉文化,在潜移默化中引导干部以廉洁修身、以廉洁齐家。青田县税务局则组织干部到法院旁听庭审,把法治课堂和廉政课堂搬进庭审现场,用看得见、听得进、悟得透的方式,感受法律的威严和违法违纪的深刻教训,切实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

  亲清相融 净化税企关系

  “现在办税够不够便利?”“窗口服务怎么样?”“你们在涉税方面遇到了哪些困难?有什么意见建议?”,为贯彻落实中央民营企业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温州、绍兴、台州等地税务部门开展了形式多样的“问需求 优服务”活动,选取重点税源、创新型、小微等民营企业进行实地走访或座谈,通过广泛听取企业诉求,深入查找企业办税的堵点痛点难点,推出更为切实可行的服务举措,为企业排忧解难。

  建立税企常态化沟通联系机制,不断优化税收服务,是构建亲清新型税企关系的应有之义。同时,税务部门不断规范权力运行,列出税企交往负面清单,推进实现税务部门与纳税人之间亲不逾矩、清不远疏。

  丽水市税务局根据税企交往中容易出现的廉勤“风险点”,以税务人员“十五个不准、六条禁令”为依据,从作风建设、廉政建设、优化服务等方面制定“亲清税企关系约定20条”,为税务干部与企业交往行为厘清行为底线、政策边线、制度红线。

  缙云县税务局挂牌后,充分发挥特约监察员参谋咨询、桥梁纽带和监督作用,及时召开特约监察员座谈会,要求其代表社会各界和纳税人及时向税务部门反馈意见建议,同时组织开展特约监察员监督检查活动,加强对税务机关的监督,督促税务部门严格规范履职,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优化提升 建设干部队伍

  干好事业,队伍是根本。随着机构改革不断推进,全省税务系统逐级深入落实纪检监察机构“三转”要求,纪检组重点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进一步优化纪检机构设置,按照“查审分离”的原则和要求,科学设置纪检机构内设部门;选优配强纪检干部。

  近年来,税务系统每年组织两期纪检监察干部轮训,常态化开展业务能力大提升活动。机构改革落地后,省税务局制定了三年内纪检监察干部轮训全覆盖计划。同时,制定并实施纪检组“每周一学”活动方案,将《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重要纪检监察制度规范、相关法律法规汇编成册,坚持“每周一学”,并结合具体工作,谈体会谈收获,不断提高干部履职能力。

  “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纪检监察干部是全党全社会严格自律的标杆,全省各级纪检组着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通过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廉洁自律承诺书,打造一张层层落实责任的自我监督网络。同时,注重加强内控机制建设,根据风险管理要求,对问题线索处置及执纪审查工作、上交礼品礼金管理等业务事项进行风险扫描,对其中的工作风险进行识别、定级,梳理出风险点,通过采取职责分工控制、不相容岗位分离控制、授权审批控制、流程控制等控制手段,加强内部监督制约,切实防止“灯下黑”。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必须持之以恒、毫不动摇,坚定不移地抓下去。”浙江省税务局纪检组负责人表示,全省税务系统将继续沿着清廉浙江的精神指引,强化责任担当,锚定更高目标,确定更优思路,拿出更实举措,为书写清廉浙江税务新篇章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浙江日报 财税 00015 系统发力 全程履责 2018-12-05 8904782 2 2018年12月05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