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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6版:电力之窗

清理规范
加价行为

张季敏 徐文武

  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让政府降低电价的成果真正惠及所有终端用户,国网武义县供电公司结合地方实际,明确自查自纠、落实整改和重点区域督查三个阶段性工作任务,稳妥推进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行为清理规范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30户,惠及终端用户996户,减少每月电费支出26万元。

  转供电是指电网企业未直接供电到终端用户,由其他主体(转供电主体)转供的行为。转供电的主体是指除电网企业外的拥有配电设施产权,以自主经营的方式对终端用户供电和收取电费的商业综合体、工业园区、物业和写字楼等。为切实把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降低10%的要求落实到位,国家发改委早前下发了《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电力行业增值税税率调整相应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通知》,共部署了5项降价措施;其中,产业园区经营的园区内电网,可自愿选择移交电网企业直接供电或改制为增量配电网。商业综合体等经营者应按国家规定销售电价向租户收取电费,相关公用设施用电及损耗通过租金、物业费、服务费等方式协商解决;或者按国家规定销售电价向电网企业缴纳电费,由所有用户按各分表电量公平分摊。

  对此,国网武义县供电公司与物价主管部门联合召开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行为提醒告诫会,在各营业厅张贴公告、发放用户告知书,通过短信、微信群等新媒体将政策宣讲到每个终端用户,配合价格主管部门开展相关用户实地排查工作,摸排转供电用户58户。

  其次全面落实分类整改,对于产权清晰,具备一户一表改造条件的电力用户,落实直接供电政策,并按照国家规定的销售电价进行结算;对于不具备直接供电条件,通过建立台账制度、公示制度、规范收费行为等方式,确保不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对于产业园区内用户,引导用户自愿选择移交资产直接供电或按规定申请改制为增量配电网,方便用户核算和电费发票开具。

  最后是加强重点区域督查,联合价格主管部门加大查处力度,重点对转供电加价多发的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物业、写字楼等展开督查,同时建立相关主体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制度,将违规加价、不执行国家电价政策等失信行为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有效遏制转供电加价行为。


浙江日报 电力之窗 00006 清理规范
加价行为
2018-11-24 浙江日报2018-11-2400012 2 2018年11月24日 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