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宜回收和资源利用的垃圾,包括纸类、塑料、玻璃、金属、织物、橡胶、家具、电器和电子产品及其他大件垃圾等。
家庭、餐饮、集团单位食堂、集贸市场等产生的易腐性餐饮垃圾、厨余垃圾、废弃食材等以及家庭产生的花草、落叶等。
除上述类别之外,未能单独收集的各类生活垃圾。
含有害物质,需要特殊安全处理的生活垃圾,包括对人体健康或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灯管、家用化学品和电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