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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一民警处置警情时牺牲

  本报讯 (记者 李攀 金晨 通讯员 翁海珍) 记者10月28日从台州警方了解到,玉环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颜曰春在处置一起刑事警情时牺牲。

  10月27日20时许,玉环警方接到一则警情,立即组织刑侦大队民警颜曰春等4名警力前往玉环芦浦高速出口设卡检查。23时20分许,颜曰春在控制犯罪嫌疑人过程中,被犯罪嫌疑人梁某驾驶车辆冲撞致伤,经医院全力抢救无效,于10月28日凌晨2时56分牺牲。

  案件发生后,台州警方立即部署抓捕,并于10月28日14时许在玉环市玉城街道西青塘村将梁某抓获。目前,有关后续侦查和民警善后慰问等工作正在进行。

  记者了解到,颜曰春今年40岁,从警19年,因工作成绩突出,曾先后5次被玉环市公安局嘉奖,荣获2016年全省公安机关“千名好民警”等称号。

  对于这位老大哥,同事们评价很高。“我们平时都叫他春哥,不仅是因为他年龄比我们大,还因为他在工作中认真、积极、细心,值得我们尊敬。”颜曰春的同事林晟说道。


浙江日报 要闻 00003 玉环一民警处置警情时牺牲 2018-10-29 8601032 2 2018年10月29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