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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帮扶低收入群体增收

——长兴县“三位一体”农合联释放改革红利的调研报告

  扶贫先扶志,扶志先扶智。扶贫工作要把志向和智力的帮扶摆在重要位置。长兴县深化“三位一体”改革,积极发挥产业农合联作用,进一步扶持低收入群众增收致富,助推各农业产业基地和现代农业的发展。

精准帮扶低收入群体增收

——长兴县“三位一体”农合联释放改革红利的调研报告

周卫兵

  按照省委“大学习大调研大抓落实”活动和湖州市委“提标杆破难题助赶超”专项调研活动的要求,自3月以来,我牵头开展了深化“三位一体”改革、扶持低收入群体增收致富这一课题的研究。在此期间,带队走访了19个村社、8个农合联组织、38个产业基地、218户农户,并与有关村社干部、农技人员、村社群众进行了座谈交流。通过深入解剖“麻雀”,就如何深化“三位一体”改革、发挥产业农合联作用、进一步扶持低收入群体增收致富有了更深的认识。

  一、低收入群体增收情况分析

  1.致富增收快,但低收入群众基数依然不小。近年来,长兴县贯彻落实中央脱贫攻坚以及省委、市委促进低收入群体增收的要求,结合县域发展实际,大力扶持低收入群体增收致富,2015年全面消除了家庭人均年收入4600元以下的“绝对贫困”现象。近五年来,城乡居民每年增收10%左右,2017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49700元和29200元。但对照建设高水平全面小康社会县域典范的发展目标,仍然存在着不协调不充分的矛盾,主要表现为低收入群体的数量仍然不少,迄今全县尚有低保对象6845户10124人,约占全县户籍总人数的1.6%,还有近900余户群众处于低保边缘。

  2.帮扶举措多,但政策的精准性依然不够。近年来,相继出台了《长兴县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实施方案》《长兴县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实施细则(试行)》等政策,大力实施保障帮扶、救助帮扶、就业帮扶等举措,进一步完善“一户一策一干部”帮扶机制和“双千万结对帮扶”活动机制。但与此同时,帮扶举措、帮扶措施的精准性相对不足,尤其是针对广大偏远地区的低收入农户,还缺乏科学有效的精准帮扶,这部分贫困家庭往往也只能依靠政府低保金救助来解决基本生活问题。

  3.普遍脱贫成效明显,但特殊群体巩固脱贫依然较难。从总体来看,全县低收入群体脱贫成效明显,但仍有因病致贫、因残致贫、年老无劳动能力的支出型贫困户587户,目前还没能纳入其中。从调研情况来看,要解决这部分人的贫困问题,光靠传统的帮扶和救济手段是不够的,有部分村社干部也反映,希望在有关政策上能有所倾斜,进一步强化兜底保障。

  二、对如何精准帮扶低收入群体增收的思考

  精准帮扶低收入群体增收,就是要因地制宜、因人制宜,必须因地施策、因人施策。一方面,长兴有近80%的低收入群体生活在农村,主要从事农业生产,要实施低收入群体增收工程,就要结合农业生产实际,最大限度地涵盖这些低收入群体;另一方面,长兴也是一个现代农业强县,目前已经形成了花卉苗木、商品蔬菜、优质茶叶、名优水果、特种水产、高效竹林、现代畜牧(湖羊)等七大特色农业产业,农业产业基础比较扎实,农业在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如何搭建起效益农业与低收入群体之间的桥梁,让效益农业最大范围地惠及最普遍的低收入群体,应是我们着重要研究的课题。

  基于长兴的实际和实践,深化“三位一体”改革,充分发挥农合联组织特别是产业农合联组织的作用,应该大有文章可做。近年来,长兴县大力推进“三位一体”改革落地落实。尤其是2016年以来,在实现县乡两级农合联全覆盖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思路,按照“一个产业、一个农合联、一个服务体系”的架构,首创了特色产业农合联暨特色产业综合服务体系建设模式,并被列为浙江省“三位一体”专项改革试点项目。迄今为止,全县已建成县级农合联1个、乡镇级农合联17个、特色产业农合联3个,会员涵盖了全县七大特色农业产业以及农产品加工、营销、农资供应、金融农信服务、农机植保等领域,“三位一体”农合联基层组织体系基本建成。

  从实践情况看,“三位一体”改革的推进,极大地助推了各农业产业基地和现代农业的发展,有效地促进了富民增收。当然,从前几年实践来看,农合联的作用还主要是服务会员单位和个人,那些更加需要增收的低收入群体却难以享受到改革的红利。我们要突出工作重点,充分释放“三位一体”改革红利,积极探索建立社户对接机制,通过农合联组织把效益农业与广大低收入群体联系起来,实现更好地精准扶贫、“造血”扶贫。

  三、“三位一体”农合联促进低收入群体增收的对策

  要进一步促进低收入群体扩面提质工作,就要大力探索实施“特色产业+农合联会员单位(个人)+贫困户”的对接帮扶机制。当前,就是要深化开展好“十百千万”工程(依托十大特色产业,发动百家以上农合联会员单位,结对帮扶千户以上低收入农户,实现户人均年收入持续增收万元以上),开展好高质量的扶贫工作。

  1.坚持基地与技术并重,帮扶低收入农户生产增收。在帮扶举措上积极探索基地集中帮扶和技术指导帮扶两种方式。一方面,针对有劳动能力、有发展意愿、缺乏经济基础的低保动态管理户、低保边缘户等低收入农村家庭,按照“面积20亩以上、入驻低收入农户10户以上、持续帮扶3年以上”的标准,着力兴建一批具有“造血式”功能的现代农业产业帮扶基地,进行集中帮扶,主要为入驻的低收入农户统一提供设施、种苗、技术指导,并负责解决产品销售问题。另一方面,针对技能不足、技术落后的低收入农户,进一步利用市、县、乡镇三级现代农业产学研联盟专家等资源,采取免费技术指导的方式予以帮扶,切实提升低收入群体在发展特色农业中的专业技术水平。

  2.坚持自销与包销互济,解决低收入农户销售难题。针对农业生产中普遍存在的“会生产不会卖”“会卖价不高”等问题,探索实施“低收入农户自行销售为主、农合联及其会员负责包销兜底”的一揽子解决方案,彻底清除销售环节的障碍,解除农户生产的后顾之忧。同时,大力整合各级农合联会员的销售资源,形成一张优势叠加互补的销售网络,确保低收入农户的农产品全部能卖出去,且能卖出好价钱。这方面,有些产业基地已经进行了探索与创新,如养蜂产业帮扶87户,帮助农户打通销售渠道,截至目前户均增收2700元。接下来,我们将大力推广这一模式,不断完善农产品销售网络,并通过协议包销等形式,为低收入农户提供坚强的销售保障。

  3.坚持政策与金融联动,强化低收入农户安全保障。积极调动各级农合联组织、专业合作社、低收入农户参与并支持“十百千万”帮扶行动,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对基地帮扶、产业帮扶等予以补助。每年由县财政安排一定资金用于扶持低收入群众增收,切实克服财政资金紧张的困难;协调县农商银行推出针对低收入农户的“兴扶贷”,并实行“一次授信、随借随用、循环发放”的便捷模式,解决低收入农户融资难问题。同时,扎实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扩大保险覆盖面,在巩固种植险、养殖险、森林险的基础上,按照“一年一特色”思路,探索开办地方特色险种,为低收入农户增收提供安全的金融保障。

  4.坚持扶志与扶智结合,注重转变低收入群体观念。扶贫先扶志,扶志先扶智。扶贫工作要把志向和智力的帮扶摆在重要位置。针对部分低收入农户在观念上还存在安于现状、不思进取的现象,一定要积极引导低收入农户转变发展观念、提高脱贫能力,以积极的心态、正确的方式投入到生产生活中。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农合联会员单位和个人的典型示范作用,引导低收入群体转变脱贫观念、增强脱贫信心;另一方面,政府要充分发挥主导和引导作用,充分给予农合联组织结对帮扶低收入群体政策和制度上的保障,同时落实党员干部与低收入农户的“结对包户”机制,主动帮低收入农户谋划思路、争取政策、提供帮助,协调解决各种困难和问题,切实提高低收入农户谋发展的主动性。

  【作者为长兴县委书记】


浙江日报 观点 00005 精准帮扶低收入群体增收 2018-10-26 浙江日报2018-10-2600006;8571319 2 2018年10月26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