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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5版:要闻

清廉从业
实现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关于推进清廉民营企业建设的实施意见》解读

  为贯彻落实省委《关于推进清廉浙江建设的决定》,近日,省工商联牵头制定《推进清廉民营企业建设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到2022年,要实现全省民营企业诚信廉洁、守法经营的发展理念有效融入企业制度、文化、管理、经营活动中,清廉建设的各项机制进一步完善。到2035年,清廉建设全面落实,各项制度机制成熟定型,清廉文化深入人心,清廉成为民营企业的风尚。

  《意见》指出,清廉民营企业建设的基本原则是坚持党建引领,确保清廉民营企业建设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坚持高质量发展,通过清廉民营企业建设,保障民营企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坚持企业主体,企业从实际出发,自觉主动作为。

  推进清廉民营企业建设,要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意见》强调要发挥企业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落实专业机构和专门人员,主抓清廉企业建设;加强效能监察,抓好制度建设,强化规范管理,严格监督检查;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自觉遵章守纪,践行廉洁规范。加强清廉教育引导。开展丰富多样、生动有效的日常廉洁从业教育,让广大员工入眼、入耳、入心,自觉做到不正之风不染、不义之财不取、不法之事不为。着力惩戒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廉洁风险防范制度和腐败行为惩戒警示制度,促进企业在经营活动中不踩红线、不行贿、不欠薪、不逃税、不侵权、不逃废债;坚持腐败行为“零容忍”,令行禁止,违者必纠。建设清廉企业文化。不断培育和提升以“廉洁从业、诚信守法、行为规范、道德高尚”为核心的企业文化,使全体干部员工清廉从业的理念根深蒂固,并且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成为全体干部员工的自觉意识和行为。

  推进清廉民营企业建设是一项长期、系统的工作,《意见》指出要形成党委领导、民营企业主动作为、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合力推进清廉民营企业建设。严格落实我省《关于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意见》,优化亲商安商富商的营商环境。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实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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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19 8494314 2 2018年10月19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