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长制,从这里走向全国
浙报制图:孟耘竹
河长职责
浙报制图:孟耘竹
1.清三河
2013年至今,全面消灭垃圾河6500公里,消灭黑河、臭河5100公里。
2.剿劣水
2017年底,58个县控以上劣Ⅴ类断面以及16455个劣Ⅴ类小微水体治理完成并通过销号验收,全省基本剿灭劣Ⅴ类水。
3.提水质
省控Ⅲ类以上断面从2013年的63.8%上升到2018年上半年的82.8%。
4.助节水
2013年至2017年,全省用水总量从232.5亿立方米下降到179.5亿立方米,万元生产总值用水量下降9.4%,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11.7%。
5.百姓赞
生态环境满意度从2013年的57%提高到2017年的78.5%。涉水信访量从高峰时的每年1.8万件下降至1.2万件,下降超过30%。
浙江五级河长体系
我省目前共配备
各级河长5.7万余名
其中
村级河长
乡级河长
县级河长
市级河长
省级河长
6
272
2786
19320
35091
此外,还有民间河长约10万余名
形成了省、市、县、乡、村五级联动的河长架构,实现水域全覆盖。
省级河长
“管重大、管协调、管流域”
市、县级河长
“方案”、“清单”、“督促解决问题”
乡、村级河长
“抓好落实”、“重在巡查”、“即时处理(能够处理的问题)”、“即时报告(不能解决的问题)”、“宣传教育”
河长制工作成效
2013年我省河长制工作开展以来,城乡水域及周边环境得到极大改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