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公示时间
自2018年8月29日至9月12日。
三、反映问题方式
1.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浙江省标准创新贡献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评审办)提出对拟授奖名单的异议。
2.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相关的客观证据材料。未表明真实身份和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
3.评审办设在省质监局,地址:杭州市天目山路222号;邮编:310013;电话:(0571)85126019;传真:(0571)85024623;电子邮箱:zjbz2012@126.com。对异议提出者的身份信息等,评审办将予以严格保密。
2018年浙江省标准创新贡献奖拟授奖名单公示
根据《浙江省标准创新贡献奖管理办法(试行)》和《浙江省标准创新贡献奖评审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现将浙江省标准创新贡献奖评审委员会审议通过的2018年浙江省标准创新贡献奖拟授奖名单予以公示,并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2018年8月29日
一、拟授奖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