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通报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进度
上半年整改任务全部完成
记者 江帆 通讯员 晏利扬
本报讯 (记者 江帆 通讯员 晏利扬) 8月1日,我省召开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推进会及生态环保半年度工作例会,通报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进度和上半年我省生态环境状况。
截至目前,在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我省的46项整改任务中,我省已完成9项18个具体问题。其中,2018年6月底前须完成的9项13个具体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按照计划,我省将在今年9月底前完成14项整改任务,年底前完成27项整治任务。在中央环保督察信访件方面,截至7月底,中央环保督察组移交我省的6920件信访件整改完成6793件。在剩下的127件信访件整改任务中,66件要求于今年底前完成,其中湖州、嘉兴各有29件。
我省高度重视督察整改工作,已在全省建立起“一月一调度、一月一对接、一月一通报、一月一督导”的工作机制。从去年起,我省开展两轮省级整改督导,对整改进展滞后的16个县(市、区)政府实施集中约谈。截至目前,全省共有44人因督察整改不力等被追责问责。
今年以来,以中央环保督察为抓手,我省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开局,生态环境质量再传捷报。全省221个省控水质断面无劣Ⅴ类,Ⅰ类至Ⅲ类水质断面占比达82.8%。这是自2010年以来,全省同期地表水Ⅰ类至Ⅲ类水质治理获得的最好成绩,较2014年上升21.7个百分点。在国家黑臭水体整治专项督查中,督查组认定我省城市黑臭水体总体消除。
从浊到清,由净到美。我省对水环境治理提出了更高目标。6月,《浙江省美丽河湖建设实施方案》出台,至2022年,全省将新增500条(个)“安全、生态、美丽、富民”的美丽河湖。目前,已有127条河道、10个湖泊按照“安全流畅、生态健康、水清景美、人文彰显、管护高效、人水和谐”的标准被列入美丽河湖建设名录。今年以来,我省饮用水达标率普遍好于去年,饮用水水质、水量实现“双百”达标。但在饮用水水源地治理方面,还有不少需要改进的地方。在今年生态环境部启动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中,全省各地水源地查处环境问题241个。截至7月底,仍有75个问题尚未完成整改。
同在一片蓝天下,蓝天保卫战已成为全省干部群众关注的热点之一。今年1月至6月,全省11个设区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平均为82.2%,设区城市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4.9%。在净土清废行动中我省土壤污染状况详查进度居于全国前列,100个重点污染地块和垃圾填埋场治理修复工程已完成10个,开工45个。上半年,我省开展固体废物排查整治省级专项督查,对有重大违法嫌疑的199家企业提出立案查处建议。
“上半年生态环保各项工作总体进展顺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特别是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有待进一步加快。”省环保厅厅长方敏表示,我省下半年将重点加强涉气“低散乱”企业整治、重点行业vocs减排、“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等工作,补齐短板,确保环境质量改善更进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