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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庐30条清单
规范“小微权力”

  本报讯 (《反腐败导刊》记者 朱诗意 通讯员 张海兵) 近日,桐庐县14个乡镇(街道)陆续收到“小微权力”运行交叉督查发现的《问题抄告单》,要求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并上报整改落实情况。

  “这是我们村渠道改造工程的现场签证单,现场实量的,但签证单漏填了日期,这样的确存在事后补签的可能,是个廉政风险点,这样的提醒太及时了。”合村乡合村村干部王文杰告诉记者,“以前以为这样的督查就是走走过场,没想到发现了这么多问题。我们专门在村里开了会,要求今后所有的签证单都必须填上日期。”

  桐庐县纪委县监委于5月中下旬起,对所有乡镇(街道)开展交叉专项督查。督查组直面问题,按照“先暗访后明察”的原则,通过资料查阅、实地走访、人员访谈等多种形式,共发现全县60个村存在各类问题140个,其中问题线索6个。

  “让这样的监督检查不走过场,是维护制度执行刚性的关键。”谈起如何真正把“小微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桐庐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张启成说,“近年来,我们先后督促相关部门制定实施‘村级权力清单三十条’‘小微权力规范运行季评年排’等一系列制度,规范了基层权力运行,但是也还存在着一些突出的问题,这就需要经常性地开展监督检查来纠偏、倒逼和破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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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11 浙江日报2018-07-1100008 2 2018年07月11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