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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贯彻十九大 创造新业绩

全面依法治国 建设法治国家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系统阐述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在“四个全面”中,做好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工作意义十分重大。没有全面依法治国,就治不好国、理不好政,战略布局就会落空。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走对路。如果路走错了,南辕北辙了,那再提什么要求和举措也都没有意义了。”必须坚持以下几点:第一,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第二,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第三,必须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第四,必须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第五,必须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突出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这要求我们既要重视立法质量,也要考虑立法的速度和效率;既要发挥各种监督主体作用,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和监督体系,又要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既要完善党内法规制定的体制机制,又要提高党内法规的执行力。

  以系统协调的思维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工作布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必须统筹兼顾、把握重点、整体谋划,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关键在党要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推进依法执政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重点在各级政府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完善执法程序,严格执法责任,真正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基础在全社会共同参与,培育社会成员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环境,尤其是各级党组织、领导干部和全体党员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浙江日报 贯彻十九大 创造新业绩 00011 全面依法治国 建设法治国家 2017-12-25 6093718 2 2017年12月25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