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通报徐明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记者 丁谨之
本报讯 (记者 丁谨之) 近期,绍兴市纪委、监委严肃查处了绍兴市公安局原调研员徐明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现将有关问题和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2017年9月1日晚,徐明法应管理对象、绍兴市某公司董事长陈某某的邀请,到绍兴市越城区某菜馆聚餐,除陈某某自带红酒外,共消费1950元,由陈某某的朋友郑某某支付。9月9日,徐明法又接受陈某某的邀请到乐清市雇用渔船出海捕鱼,租船费2700元、餐费900多元及徐明法的住宿费488元,均由陈某某支付。9月29日,徐明法再次接受陈某某的邀请参加聚餐,除陈某某自带红酒外,消费款750元由陈某某支付。2017年10月,徐明法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撤职处分,由调研员降为副调研员。
徐明法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多次违规接受管理对象安排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娱乐活动,并被人拍摄视频上传网络,被各大论坛和视频网站传播引发舆论,在党的十九大召开之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必须受到严肃处理。
当前,全省上下正持续兴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热潮。党的十九大对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作出了新部署,十九届中共中央政治局首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对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又专门作出重要指示,强调“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充分表明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持不懈改作风转作风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全省各级党组织要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深刻领会指示的内容和精神实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全面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以永远在路上的韧劲和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恒心,驰而不息抓好作风建设。要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转作风改作风情况,作为年底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考核、领导干部述责述廉的重要内容,切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要求,认真查找“四风”突出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新表现,提出过硬措施扎实整改。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自身做起,带头转变作风,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切实增强遵规守纪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元旦、春节将至,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继续紧盯节日假期,守住节点、寸步不让,强化监督检查,对“四风”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对党的十九大后仍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党员干部,一律从严处理,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对工作不力、“四风”问题突出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党组织和领导人员的责任,以强有力的问责倒逼责任落实,不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