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清三河”
达标县(市、区)公示
根据省委、省政府“五水共治”工作部署,在全省上下共同努力下,我省“清三河”(清理垃圾河、黑河、臭河)巩固提升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根据“清三河”达标县(市、区)验收标准与验收管理规程,结合各地自查及各市验收推荐意见,我办组织开展了2017年“清三河”达标县审查复核工作。在此基础上,认定余姚市等19个县(市、区)符合验收条件,拟予以命名,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12月21日至27日(5个工作日),电话受理时间为8:30至17:30,受理电话:0571-28059377,电子邮箱:zjszsbdcz@163.com。
2017年“清三河”达标县(市、区)公示名单:
余姚市、瑞安市、平阳县、苍南县、永嘉县、乐清市、海盐县、南浔区、金东区、定海区、普陀区、玉环市、临海市、椒江区、黄岩区、景宁县、云和县、莲都区、青田县。
省治水办(河长办)
2017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