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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0版:深读·政治纵深

岱山:挺纪在前转理念

  提起转隶后的工作,我不由回想起这幅场景:小会议室里,同志们围坐一起,翻看案卷、交流看法、录入电子文档。我从县检察院转隶后的第一项工作就是对原反贪、反渎部门移交的案件线索进行梳理、分析和研判。

  按照“老事老办法、新事新办法”的原则,我们销毁了年代久远、无可查价值的线索,梳理了在办、存查且有价值的群众举报、上级部门移交及办案中发现的9条案件线索,列出清单、分类登记,移交监察委员会,确保信息齐全完整;对检察院已立案、尚未办结的1件自侦案件,按原程序办理。

  正是在此期间,原本难以立案的一条线索,又重新进入了我的视线——“长涂镇经贸办原主任庄某挪用公款20余万元”。原反贪局办案,需考虑案件是否达到起诉金额、对审查对象能否作出有罪判决等因素,而初查时,庄某“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的证据难以查实,因此不具备成熟的立案条件。县监委成立后,庄某作为监察对象,违反纪律是“铁板钉钉”的事,我们可以从纪律的角度,对庄某作出处理。因此,我提议,重新启动对庄某的调查。

  今年6月,县纪委县监委对其进行立案调查。最终,根据检察院的不诉处理,县纪委县监委对庄某作出降低岗位等级处分。这也是县监委成立后的第一案。通过这个案子,我深深体会到“纪严于法”“挺纪在前”的真正意义,也有助于我们转隶干部尽快转变工作理念。


浙江日报 深读·政治纵深 00010 岱山:挺纪在前转理念 2017-12-14 浙江日报2017-12-1400062 2 2017年12月14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