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 数字报纸


00010版:深读·政治纵深

浙江试点 落子先行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中的探索创新

  核心提示:2016年11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启动。一年来,我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积极稳妥推进试点工作,圆满完成试点任务,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其中,我省扛起先行先试责任,在人员转隶、全面融合、文书创制、监察业务运行等多个环节进行了大胆探索实践,为在全国推开试点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宝贵经验和样本。

  这是一场关乎党的事业兴衰成败的重大改革,这是一场与国家前途命运息息相关的创制之举。党的十九大作出新的重大部署,要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将试点工作在全国推开。

  试点一年多来,浙江直面无先例可循的新挑战、新问题,始终坚持只要方向正确,迈出一步就是胜利的改革精神,积极探索实践,为在全国推开积累经验。

  有一批人,脱下“检察蓝”,转战新战场,在见证监察体制改革的历史进程中,书写新的历史篇章。人员融合、学习培训、角色转换、情感认同……每一关,都是从未闯过的隘口。

  有个新名词,叫“监察全覆盖”。改革试点以来,行政监察扩展为国家监察,监察对象覆盖所有形式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对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这一路,大胆创新的勇气激荡;这一路,敢为人先的锐气不改。

  我们欣喜,全国首例监察留置措施在这里实施,多项制度在“实战”中创制完善;我们欣喜,12项监察措施全面行使,处置线索数大幅增加,留置时间明显缩短;我们欣喜,点对点查询专线快速建立,办案效率显著提升;我们欣喜,追逃追赃更见成效,李世乔、周骥阳等“百名红通人员”先后归案……

  事实证明,“一个拳头跟五个指头相比,威力更强,效果更好”。2017年11月6日,新华社刊发长篇通讯,指出试点省(市)已圆满完成试点任务,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宝贵经验。

  事实也证明,成绩的取得源于探索创新。12月8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公布了“来自浙江监察体制改革试点的十条经验”,揭秘监察体系建设、“全融合”理念贯彻、转隶工作推进、留置措施使用等诸多“浙江方案”。

  “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通过不懈努力,换来海晏河清、朗朗乾坤”。新时代意味着新使命,新征程呼唤新担当。

  党的十九大后,省纪委、省监委已对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巩固、深化、拓展……改革,翻过一山又一山,快马加鞭未下鞍。浙江,以强烈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为探索出一条符合历史传统和现实国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督道路,不懈努力。

  (十条经验具体见图表)


浙江日报 深读·政治纵深 00010 浙江试点 落子先行 2017-12-14 浙江日报2017-12-1400009;浙江日报2017-12-1400010 2 2017年12月14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