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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0版:深读·政治纵深

下城:调查措施全试用

  今年8月,下城区监委承办第一起留置案件,这让我们有机会试用全国人大授权试点地区监委的12项调查措施。

  早在1年多前,区纪委就曾收到相关信访,但举报中的关键人物汤某某不是党员,也不是公职人员,能采取的调查手段有限。区监委成立后,身为劳务公司派遣到国有企业从事公务的人员,汤某某被纳入了监察对象范围。8月7日,区监委正式对其立案。经区监委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决定,并报杭州市监委批准后,于8月8日对其采取了留置措施。

  留置,只是我们在此案中试用的调查措施之一。基于汤某某曾两度经历刑事案件,我们预判他很有可能绞尽脑汁逃避法律制裁。兵贵神速,于是,我们立刻出击,在8日下午就对其办公室进行搜查。这也是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区监委首次试用搜查措施。行动中,调查人员获取了汤某某的若干记录本、曾使用的数部手机等关键证据,同时也进一步了解了他的生活、工作情况,为突破汤某某的心理防线奠定基础。

  除留置、搜查外,我们还尽可能试用了所有调查措施,包括谈话、询问、冻结等。9月29日,汤某某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并被执行逮捕。对调查措施能试尽试,不仅推动了办案进程,也为监察权有效规范运行积累实践经验。


浙江日报 深读·政治纵深 00010 下城:调查措施全试用 2017-12-14 浙江日报2017-12-1400008 2 2017年12月14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