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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公告

绍兴市国土资源局柯桥区分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成交地价不包括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

  ◆柯桥城区G-42地块地下室总建筑面积控制在12000㎡以内,其中需配建2000~3000㎡的商业用房(超市等),该部分面积计入容积率;其余部分作为地下停车、人防、机房(设备房)等配套使用,该部分面积不计入容积率。该项目地上建筑(物业管理、社区配套用房除外)50%的建筑产权须整体持有,不得分割销售。

  ◆柯桥城区G-42地块项目实施建筑装配式建造。

  ◆柯桥城区G-46地块地下建筑面积为≤75000㎡,仅作为地下停车、人防、机房(设备房)等配套使用,该部分面积不计入容积率。

  ◆柯桥城区G-46地块项目为绿色建筑和建筑产业现代化(装配式建筑和住宅全装修等)相关内容和要求,具体按行业主管部门要求执行。

  ◆柯桥城区G-42地块、柯桥城区G-46地块等二幅地块的土地竞得者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须与柯桥区中心城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签订项目工程开竣工履约协议,并缴纳保证金,保证金按不低于出让金总额5%的比例缴纳(最高2000万元)。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设有底价。竞买人在报名前可向柯桥区中心城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了解土地开发程度,各地块的详细规划要求以《规划设计条件书》为准,竞买人在报名前可向绍兴市规划局柯桥区分局详细了解规划设计条件的有关情况。

  二、竞买人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出让地块的竞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及本区无故拖欠出让金或竞得后不按时开工建设的除外),申请竞买人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若二个以上竞买人联合竞买的,则联合体均应具备竞买资格),并提供联合竞买协议书。

  如竞买人不是注册在本区的房地产公司,须于竞得后60天内在绍兴市柯桥区内注册设立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的开发公司,独立从事受让地块的开发建设。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7年9月29日至2017年10月12日(工作日)到柯桥华齐路1066号绍兴市柯桥区公共服务大楼绍兴市柯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产权交易处(516室)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7年10月12日,到柯桥华齐路1066号绍兴市柯桥区公共服务大楼绍兴市柯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产权交易处(516室)提交书面申请。申请及交纳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12日下午4时。

  经审查,具备申请条件的,绍兴市柯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即时确认其竞买资格,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7年10月13日上午9时30分在绍兴市柯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一号交易大厅举办。

  七、竞买人申请竞买时需提交的有效证件、材料及保证金:

  1.竞买申请书;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个人参加竞买的,持本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5.委托报名的持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6.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请使用即时支付的银行汇票);

  7.独立申请的还应持《独立竞买承诺书》等有关材料(详见《竞买须知》);

  8.联合申请的还应持《联合竞买协议书》等有关材料(详见《竞买须知》);

  9.地块竞买承诺书;

  10.其他有关材料。

  八、保证金:

  上述地块的竞买人须在2017年10月12日下午4时前报名,同时必须交纳竞买保证金(以入银行账户为准)。如竞买人成交后无违约情形的,按规定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买保证金抵作土地出让价款。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买活动结束2个工作日后退还(不计息),如有违约情形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签订后,受让人有违约情形的,定金不予返还,并按合同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九、土地出让价款支付时限:

  柯桥城区G-42地块、柯桥城区G-46地块等二幅地块的竞得人均须在成交后30天内支付出让价款的50%(含成交价的20%作为履约合同的定金),竞买保证金抵充土地出让金,余款在成交后6个月内付清。

  出让成交后,出让人与竞得人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10个工作日之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详见《竞买须知》)。

  竞得人不按期足额支付土地出让金的,出让人将对竞得人按日加收违约金额1‰的违约金;对竞得人不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10个工作日之内不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无故拖欠土地出让金等严重违约的,出让人可取消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定金)不予退还;若出让人另行出让该幅地块成交价低于本次成交价的,竞得人还须按实际差额支付赔偿金。

  十、土地利用现状等其他相关事宜详见《竞买须知》;出让地块情况如有变动,另行告知。

  十一、对本次拍卖报名竞买人不足3人的地块,则该地块自2017年10月12日下午4时起转为挂牌,拍卖公告时间抵作挂牌公告时间,拍卖起叫价即为挂牌起始价。有意参加竞买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10月20日下午4时前按本公告第七点要求到绍兴市柯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已办理拍卖报名手续的竞买人也应持原《竞买资格确认书》重新办理挂牌竞买手续。挂牌活动其他要求及规定,参照本公告中对拍卖活动的有关要求及规定执行,挂牌成交地块的土地出让价款支付时限要求按拍卖转挂牌的时间相应顺延。

  挂牌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23日下午4时,在挂牌期限截止时间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竞买人要求报价的,定于2017年10月23日下午4时进行现场竞价。

  十二、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柯桥华齐路1066号绍兴市柯桥区公共服务大楼绍兴市柯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产权交易处(516室)

  联系电话:

  (0575)84138505

  85678685

  联 系 人:严先生、谢先生

  开户单位:绍兴市柯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账号:201000034808043

  十三、本公告在《中国国土资源报》、《浙江日报》、《绍兴日报》、《柯桥日报》、绍兴市电视台、绍兴市柯桥区广播电视总台、中国土地市场网(www.landchina.com)、中国地产投资网(www.cnestate.com)、绍兴市国土资源局柯桥区分局网(www.sxtd.gov.cn)、绍兴市柯桥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sxxztb.gov.cn)等媒体发布。

  绍兴市国土资源局柯桥区分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柯桥区土资拍告字[2017]04号 TG2017018号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据城乡规划,经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批准,绍兴市国土资源局柯桥区分局决定委托绍兴市柯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拍卖方式出让柯桥城区G-42地块、柯桥城区G-46地块等二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土地位置土地面积

(㎡)土地用途规划指标要求出让年限

(年)拍卖起叫价

(万元)竞买保证金

(万元)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柯桥城区

G-42地块华舍街道张溇村,东至规划居住地块,南至华舍路,西至育才路,北至兴华路16667商业设施用地B11.2~1.735%~45%≥5%404610930柯桥城区

G-46地块华舍街道张溇村,东至规划育才路,南至规划华舍路,西至姚弄直江,北至规划兴华路77727.5居住用地R22.0~2.2≤25%≥30%706850013700  绍兴市国土资源局柯桥区分局

  绍兴市柯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9月22日

  柯桥城区G-42地块、柯桥城区G-46地块区位图


浙江日报 公告 00011 绍兴市国土资源局柯桥区分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2017-09-22 浙江日报2017-09-2200010;浙江日报2017-09-2200004;浙江日报2017-09-2200005;浙江日报2017-09-2200006;浙江日报2017-09-2200009;浙江日报2017-09-2200007;浙江日报2017-09-2200011;浙江日报2017-09-2200008 2 2017年09月22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