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综治优秀市
三、全国综治优秀市
杭州市
杭州市以“基层导向、群众导向、科技导向、问题导向、实战导向”为切入点,积极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一是基层治理网格化。全市建立了区域划分合理、力量配备充足、工作职责明确、运行有序高效的网格化管理体系。二是重点行业实名管理。率先在寄递物流、瓶装液化气、散装汽油、客运购票、留宿场所、移动手机等重点行业和物品施行最严格的实名制管理。三是全社会动员。全市79万平安志愿者参与治安巡防,营造出共建共享良好氛围。四是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建立“和事佬调和、社区律师导和、镇街中心维和、专业调委会求和、司法机关促和、大调解中心保和”的杭州“六和塔”矛盾调处模式。五是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管控。对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大活动开展风险分析,提供决策依据。六是互联网+综治。在全国率先成立网上法庭,推广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全面推进“雪亮工程”。4年来,杭州综治工作得到了上级部门充分肯定。每年都被浙江省委、省政府命名为“平安市”,先后获得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市、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市、全国文明城市等国家级奖项。全市人民群众安全感始终保持在96%以上。特别是保障G20杭州峰会的成功举办,交出了一份满意答卷。
嘉兴市
嘉兴市始终坚持一手抓经济报表、一手抓平安报表,连续12年获得省级“平安市”、连续11年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市,率先荣获“平安金鼎”,所辖7个县(市、区)均连续12年实现“平安县(市、区)”“满堂红”,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率始终保持95%以上,为浙江省打造平安中国示范区建设提供了嘉兴经验、嘉兴实践。一是紧扣发展保稳定。围绕“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等重点工作,创新形成了平安约谈、平安问责、平安督查等比较完善的工作机制,实现了“致富与治安”的双赢。二是固本强基抓源头。注重夯实平安和谐的根基,县、镇两级综治工作平台全部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大力整合基层相关辅助人员,全市网格5337个,配备网格员27763名,其中专职网格员3147名,实现所有镇(街道)全覆盖,在嘉兴市召开的全省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现场推进会予以推广。特别是经过G20杭州峰会、三届乌镇峰会重大安保的成功检验,总结形成了12大类58项维稳安保机制,着力压实了各项责任。三是创新机制破难题。着力改变社会治理模式,在全省探索形成了以“社区、社团、社工”服务型治理与“法治、德治、自治”约束型治理相结合的社会治理新路径。着重打造嘉兴红色革命根据地“红管家”品牌,推动群防群治队伍,打牢了平安综治工作的群众基础。
舟山市
舟山市不断巩固发展“海上枫桥经验”,连续12年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平安市”,荣获“平安金鼎”。此前舟山市连续两届荣获全国综治工作优秀市。强责任重举措,齐抓共管抓平安。建立平安综治重点工作清单、问题整改清单和督考问责清单“三张清单”,创新实施“清单管理、挂图作战”。抓源头优服务,护航发展促稳定。在全省首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近年来经风险评估后实施的709个重大事项无一引发不稳定事件。强力推进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建设,进京非访两项指标保持全省最低。建体系筑铁桶,联动融合织天网。推进“雪亮工程”建设,固化寄递物流等“六项实名制”,积极打造“海上枫桥”升级版,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率始终位居全省前列。探索建立国家战略物资储备基地反恐防暴全国乃至国际适用的“舟山标准”,全市安全生产事故总量、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三项指标连续12年保持“零增长”。善动员增活力,开放共治建和谐。推动军民联防共治,连续7年荣获“全国双拥模范城”称号。在全国首创“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在全省首创“12345”新区社会公共服务与监督平台,推进社区、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三社联动”,实施为全市200余名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购买监护人责任险。
丽水市
丽水市始终坚持“一手抓经济报表、一手抓平安报表”,近4年平安综治考核总分名列全省第一,连续7年获得省级“综治优秀市”称号;连续12年获得省级“平安市”称号,夺得“平安金鼎”。一是坚持打击与防控相统一,着力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2016年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达到98.08%,连续3年名列全省第一;连续8年食品安全公众满意率保持全省第一;连续9年生态环境质量居全省第一;连续13年安全生产事故数、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数“零增长”。二是坚持治旧与控新相统一,着力预防化解社会矛盾。在全省率先成立有编制、有人员、有保障的大调解综合办事机构,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98.2%矛盾纠纷在基层一线化解。三是坚持当前与长远相统一,着力夯实综治基层基础。近4年所辖9个县(市、区)均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平安县(市、区)”,其中,云和县、龙泉市先后被评为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市)。100%乡镇(街道)平安创建达标,平安村(社区)达标率达到95%以上。四是坚持落实与问责相统一,着力压实综治工作责任。严格落实综治领导责任制,全面推行“平安报表”管理法,狠抓责任、问题、追责“三项清单”落实,确保平安综治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有具体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