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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5版:今日嘉兴

海盐“真金白银”助推企业创新

范冰洁 郭秋敏

  “我们去年的研发费用将近9000万元,税前加计扣除4448万元,按照企业所得税25%的税率计算,一年少缴税款超过1100万元。这笔不小的优惠让利, 我们将继续用于研发投入,加速科技创新步伐。” 浙江三江化工材料有限公司财务经理陈振华有感而发。

  税法规定,企业的研究开发费用,除当期费用据实扣除外,还可以加计扣除50%。今年,国家又提高了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的比例,规定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从原来的50%提高至75%。也就是说,企业每投入100元用于技术研发,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最高扣除额由之前的150元提高到175元。如果按25%的税率计算,减税额从之前的12.5元增加到目前的18.75元。

  这项税收优惠的“高含金量”,落到企业头上就是实打实的“真金白银”。据海盐县国税局政策法规科科长张明华介绍,去年海盐全县共有86户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户数同比增长87%;加计扣除金额达到3.62亿元,同比增长105%。按照新的税前扣除标准,假如企业研发费用保持不变,2017年全县企业的税前加计扣除额将达到5.5亿元。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已成为海盐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促进产业结构升级的重要“推手”。

  “研发费加计扣除新政的实施,将使企业享受到更多的政策红利。企业越是加大研发投入,越能享受更多优惠。” 张明华介绍说,海盐县国税局将深入科技创新企业开展走访调研,主动上门为企业详细讲解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适用条件和具体要求,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帮助企业用好用足现有政策,调动企业开展科研创新的积极性。同时,将进一步简化税收优惠申报流程,确保符合政策的企业对加计扣除优惠应享尽享,全面当好企业创新升级的“助推员”。


浙江日报 今日嘉兴 00015 海盐“真金白银”助推企业创新 2017-07-28 浙江日报2017-07-2800006 2 2017年07月28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