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夏宝龙请求辞去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的决定
(2017年4月28日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条例》的有关规定,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决定:接受夏宝龙辞去浙江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报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备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条例》的有关规定,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决定:接受夏宝龙辞去浙江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报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