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发布小城镇道路交通管理指导意见
建队伍强科技
管住小城镇“车乱开”
记者 钱祎 通讯员 张淳
本报杭州4月17日讯 (记者 钱祎 通讯员 张淳) 4月17日,记者从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我省首次发布《关于加强全省小城镇道路交通管理队伍和科技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重点针对整治小城镇“车乱开”交通乱象,为建立健全道路交通长效管理机制提出解决方案。
据了解,我省小城镇道路在科技管理方面较薄弱,视频监控设备的数量和功能也存在明显不足。省整治办相关负责人说,根据小城镇“车乱开”治理工作的实际需要,加大道路交通科技建设力度,推动在重点区域、重点路段建设各类实用性强、便于操作的科技设备,已成为当前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
《指导意见》要求,各地以乡镇规模、人口总量、机动车保有量、道路里程和经济发展趋势等为要素,确定“一镇一方案”,明确小城镇交通管理队伍人员配置和科技建设标准,满足乡镇交通安全管理的需求,进行分类建设:省级中心镇、街道,道路交通管理队伍组建规模一般为20人以上,建设有指挥调度、拥堵预警、违法抓拍、信息查询等功能的数字警务室(分指挥中心);一般镇,道路交通管理专职队伍组建规模一般为12人以上,在镇域主干道路、停车场、主要交通节点等位置按标准设置控制信号灯,安装具有违法抓拍功能的监控设备并接入公安交警部门管理系统;其他乡镇,配置交通管理员6人以上,在镇域主干道路、停车场、主要交通节点等位置安装具有违法抓拍功能的监控设备,并接入公安交警部门管理系统。
省整治办相关负责人说,“建队伍、强科技”是实现小城镇“车乱开”治理长效管理的根本保障,已列入小城镇整治达标及公安交通管理考核。接下来,各地将严格督导检查,结合实际细化考核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