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陈清玲同志请辞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浙江省委员会
常务委员、委员和不再兼任副秘书长职务的决定
(2017年3月28日政协第十一届浙江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政协第十一届浙江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
同意陈清玲同志辞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浙江省委员会常务委员、委员职务,不再兼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浙江省委员会副秘书长职务。
政协第十一届浙江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
同意陈清玲同志辞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浙江省委员会常务委员、委员职务,不再兼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浙江省委员会副秘书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