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增收快
浙江放“大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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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增收快
浙江放“大招”
2016年,浙江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866元,连续32年位居全国省区第一。全省农民收入增长8.2%,城乡居民收入之比从2012年的2.374∶1缩小到2016年的2.066∶1,连续5年保持缩小态势,成为全国城乡居民收入之比最小的省区。
过去的十多年间,省委省政府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一任接着一任干,牢牢扭住农民增收这个三农工作的中心,拓宽增收渠道,加快转变增收方式,推动了农民收入持续普遍较快增长。农民增收快,浙江放了哪些“大招”?
政策扶持
1
●《关于促进农民收入持续普遍较快增长的若干意见》(浙委发【2013】8号)
●《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和城乡一体化的实施意见》(浙委发【2014】7号)等
优化结构
2
●2016年,农业产业化组织数量增至5.5万个
●农业龙头企业销售收入达3600多亿元
●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增至7200多个
充分就业
3
●2016年,全省农民培训32.18万人次
●实现转移就业7.27万人
●农民工资性收入14204元,增长8.5%
合作创业
4
2016年全省土地流转率53%,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在龙泉等县(市、区)开展农民工返乡创业试点
53%
美丽经济
5
●2016年,全省农家乐特色村数1103个,经营农户1.9万户,直接就业人员16.6万人,共接待游客2.8亿人次
●全省农产品网络零售396.2亿元,增长30.3%,培育电商专业村506个
●来料加工业从业人员108.9万人,发放加工费105亿元
深化改革
6
●2016年,全省97.98%的建制村开展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林权确权面积99.7%,符合登记条件农户宅基地确权发证率95.%,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制改造率99.5%
●建成市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93个,乡镇产权服务平台979个
精准扶贫
7
推进产业开发帮扶、就业创业促进、农民异地搬迁、社会救助保障、金融服务支持、山海协作助推、区域特别扶持等举措,2016年全省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10169元,增长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