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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剿灭劣Ⅴ类水主要任务

  全面加强城镇污水收集和处理能力建设,深入实施省《关于进一步推进截污纳管的若干意见》和《舟山市中心城区污水管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切实提高污水处理率、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和达标排放率,推进污水处理厂第三方运营,实施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合理处置和在线监测,全力提升城镇污水处理水平。到2017年底,全市县以上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2%以上,城镇污水处理厂全部执行一级A标准并稳定达标排放;全市新建城镇污水配套管网80公里,重点推进定海、金塘、岛北、桃花、朱家尖顺母、洋山等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岛北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要提高10个百分点以上,运行三年以上的镇级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要达到75%以上,运行一年以上的镇级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要达到60%以上;实施完成普陀山、金塘、六横、岱山等4座城镇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改造。加强城镇排水与污水收集管网的日常养护,加快推进破损管网的修复改造,着力解决污水管网渗漏、破损、错接、混接等突出问题。加强现有雨污合流管网的分流改造,开展居住小区阳台排水管等的改造,有条件的地区要推进初期雨水收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

  科学开展河库清淤,优先安排饮用水水源地、城区、集镇区、工业园区及规模化养殖场周边水体清淤项目。2017年,全市计划完成清淤120万立方米以上。针对淤泥成分、水域特点等因素的差异,科学合理选用清淤方式;鼓励选用生态环保的清淤方式,实现生态清淤、淤泥脱水、垃圾分离、余水循环处理的一体化、流程化,提高清淤科学化水平。加强淤泥清理、排放、运输、处置的全过程管理,避免产生二次污染。逐步建立轮疏工作机制,实现河库淤疏动态平衡。

  严格按照培育一批示范企业、集聚一批小散企业、消减一批危重企业的思路和重点行业整治提升标准,深入推进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整治提升。重点开展工业集聚区及鱼粉、水产品加工、船舶修造等地方特色重点行业整治提升,以及对水环境影响较大的落后企业、加工点、作坊的专项整治,集中开展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城区小餐饮企业污水纳管治理。到2017年底,所有工业集聚区都应按规定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所有集中式工业污水处理设施都必须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重点行业污水全治理并做到达标排放;落后企业、加工点全整治;区域小餐饮等五小企业污水零直排。

  大力推进畜牧业转型升级,严格执行禁限养区制度,不断完善线下网格化巡查与线上智能化防控相结合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保留养殖场污染防治的精细化、标准化水平。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推广应用测土配方施肥、有机肥替代、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等化肥农药减量技术与模式,持续降低农业面源污染。到2017年6月底, 全市50头以上生猪养殖场全部纳入在线智能化防控平台,安装在线监控系统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全市推广应用商品有机肥2万吨,配方肥1000吨,实现化肥减量100吨,农药减量4吨,做好今年重点治理的6座饮用水水库上游和2条饮用水取水河道周边畜禽禁养整治、化肥农药的减量工作。

  以治理渔农村生活污水、垃圾为重点,提升美丽海岛建设,全面开展2013年之前建设的渔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及饮用水源地上游渔农村生活污水设施提标改造。2017年以列入重点治理的6座饮用水水库和2条饮用水取水河道为重点,完成31个建制村8385农户渔农村家庭实施改造。对2016年及以前完成的项目,全面完成验收并及时运维到位。建立完善渔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长效机制。运用市场机制,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管护,提高管护水平和设施运行效率。发挥村级责任主体作用,落实管护责任人,确保污水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各县(区)和功能区均建成渔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监管服务平台,不断提高生活污水的收集处理率、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负荷率和达标排放率。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提高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理水平,确保建制村生活垃圾集中有效收集处置率达到96%以上、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建制村覆盖率达到30%。

  依法规范入河排污口设置。未依法办理审核手续的,限期补办手续。对可以保留但需整改的,提出整改意见并加强监管。全面公布依法依规设置的入河排污口名单信息。建立入河排污口信息管理系统,不断提高监管水平。保留的排污口、雨排口都要设置规范的标识牌,实施“身份证”管理,公开排放口名称、编号、汇入主要污染源、整治措施和时限、监督电话等信息,并将入河排放口日常监管列入基层河长履职巡查的重点内容。

  全面清理非法设置、设置不合理、经整治后仍无法达标排放的排污口。对偷设、私设排污口、暗管,一律封堵或拆除;对污水直排口,一律就近纳管或采取临时截污措施;对雨污混排口,一律限期整改。到2017年底,全市完成零散工业企业污水达标排放。

  按照引得进、流得动、排得出的要求,增强水体流动性,提高水体自净能力,构建良好的水生态系统。打通断头河,逐步恢复池塘、河道、沟渠、湿地等各类水体的自然连通。充分考虑基本生态用水需求,维持一定的水面率以及河流的合理流量和水库、山塘的合理水位,维护河库生态健康。在有条件的区域,要积极实施城镇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上游水库配水,切实增加老城区、集镇区河道生态流量。

  加强河库生态化治理,加大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力度,以饮用水水源水库和饮用水取水河道为重点,深入开展饮用水源地进水口湿地治理以及水体生态(生物)综合治理等措施,全面改善重点水域生态环境。开展驳岸生态化改造、沿岸绿化及景观建设,加快河岸和水体湿地、氮磷拦截吸收、曝气充氧、生态浮床等工程建设,恢复与重建河库良性生态系统。鼓励设计—治理—养护一体化模式,推进河库保洁、生态治理和长效养护。全面开展小沟、小渠、小池塘等小微水体综合治理,重点做好居民区周边黑臭小微水体及边悬小岛饮用坑道井的治理工作,并落实长效保洁和日常巡查机制,发现问题及时处置。2017年完成 6 座重点饮用水源水库和2条饮用水取水河道的综合治理。

  舟山市剿灭劣Ⅴ类水主要任务

  河库清淤工程

  工业

  整治工程

  生态配水

  工程

  排放口

  整治工程

  截污纳管工程

  农业农村面源治理工程

  水体综合

  治理工程


浙江日报 专版 00006 舟山市剿灭劣Ⅴ类水主要任务 2017-03-17 浙江日报2017-03-1700016;浙江日报2017-03-1700014;浙江日报2017-03-1700031;浙江日报2017-03-1700032;浙江日报2017-03-1700020;浙江日报2017-03-1700022;浙江日报2017-03-1700019;浙江日报2017-03-1700021;浙江日报2017-03-1700029;浙江日报2017-03-1700030;浙江日报2017-03-1700018;浙江日报2017-03-1700017;浙江日报2017-03-1700027;浙江日报2017-03-1700028;浙江日报2017-03-1700025;浙江日报2017-03-1700024 2 2017年03月17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