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的转身:
依法为改革“开绿灯”
本报记者 施宇翔
办事“一直在路上”曾是群众和企业心中的痛。今年,浙江提出“最多跑一次”,致力降低群众和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在这个过程中,省法制办也在不断发现问题,研究问题,并寻求解决之道。
早在“最多跑一次”提出之前,浙江就在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着力取消和下放地方行政审批事项上先行先试。市场松了绑,企业助了力,获得了企业和群众的较高评价。省法制办则是做好这项工作的“参谋”“助手”“顾问”。
“在取消或下放一项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之前,省法制办要先向部门征求意见,在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建议之后,省法制办又要参与到立项、论证、调研等过程中,并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省法制办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2013年以来,省法制办牵头多部门对现行省级地方性法规设定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新一轮专项清理。在清理前,我省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共有49项。如今,经四轮清理后总共只剩下10件地方性法规12个事项。同时,我省相关部门对省级部门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动态化管理,严格控制新增行政审批事项。
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权、中专学校高级讲师及中小学校教育管理副研究员和高级实验师职称评审权……这些原先需要在省本级审批的行政许可事项,从2014年开始,省教育厅把它们下放到了高校和设区市。2016年,省地税局取消了“企业印制发票审批”,实现了地税系统的“零审批”。
“取消和下放这些行政许可事项,旨在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该工作人员表示。
如今,“最多跑一次”改革在浙江如火如荼地开展起来,省法制办承担着负责提出行政许可事项、其他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适用“最多跑一次”改革的法律意见等工作。
调研中也发现,仍有一些束缚企业生产经营、影响人民群众就业创业创新的事项取消下放不够,审批环节仍较多,基层政府、企业和群众仍然感觉不解渴,还有较高的呼声。对此,这名工作人员表示,接下去省法制办的工作重点将围绕“最多跑一次”这项改革,为此提供法制保障,确保这项改革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