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剑行动”啃下“硬骨头”
通讯员 郏恬甜 本报记者 余丽
面对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中历史遗留积案和执行难等“老大难”问题,如何有效破解,促进全省国土资源管理秩序和执法环境持续向好,是我省国土资源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的重要命题。
12月27日,由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国土资源厅、省“三改一拆”办联合研究会商的《关于集中清理国土资源历史遗留积案与健全国土资源非诉行政案件“裁执分离”机制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正式出台,这是继《浙江省临时用地管理办法(试行)》出台之后的又一部重量级规范性文件,标志着我省国土资源系统在开展严格执法保护资源“亮剑行动”过程中,在完善制度方面取得重大突破,为更好地破解历史违法问题走出了一条新路。省国土资源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这部联合法院等多部门出台的《会议纪要》,改变了国土资源部门“单打独斗”的现状,将有效促进依法行政,为破解国土资源执法难提供政策依据。
今年是“十三五”“亮剑行动”的伊始之年,全省国土资源系统抓住了治理违法用地的“牛鼻子”,向临时用地违法违规行为和违法用地未依法处置问题果敢亮剑;对清理出来的违法用地,进行清单式管理,实行分类施策,逐一销号。
在江山市虎山街道溪东村,一处白菇种养临时用地,因擅自改变临时用地批准用途、使用期满后拒不归还,被省国土资源厅列为今年临时用地专项清理整治重点整改范围。该地块2008年经申请审批为临时用地建设白菇种养基地。然而,76家经营主体却陆续承租该区块临时生产用房、临时土地及周边土地,并违法搭建生产用房,使其成为物流公司和石材加工企业的聚集场所,违法占用土地面积达47958平方米,超过临时用地审批面积6倍多,其中建筑占地面积22233平方米。
为了破解这一“老大难”问题,省国土资源厅主动联合媒体曝光,派人员到现场,对该宗临时用地进行调查核实、督促整改。当地政府高度重视,成立整改工作组,迅速制定拆除工作方案,第一时间组织力量实施整改。7月底,该区块的原76家经营主体全部关停,并全面完成拆除,目前已进入拆后利用规划阶段。
为持续推进“亮剑行动”深入开展,省国土资源厅多次召开会议进行部署和交流推进,并多次组织督查组赴11个地市和重点县(市、区)进行实地督导推进,省、市两级国土资源部门共公开曝光土地违法案件97件,挂牌督办重大案件49件。
乐清市柳市镇汤岙余村村民委员会未经依法批准,在2013年3月至2014年3月期间,擅自占用本村18998.8平方米集体土地建房用于柳市钢材市场。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在2015年9月7日依法作出行政处罚,但一直未执行到位。今年8月9日,该案被省国土资源厅挂牌督办后,当地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在10月份对行政处罚内容全部执行到位。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情况复杂、时效性强,不少突发事件都发生在工作时间外。为了方便执法人员实时交流,省国土资源厅还在全省范围内牵头组建了一个微信工作联系群,成员分别来自省国土资源厅执法局(总队)、11个地市国土资源局以及各县(市、区)执法工作一线。“只要遇到问题,我们随时在群里交流沟通。各地也经常会实时上传执法监察工作的照片和视频,方便我们了解情况、答疑解惑、部署工作、分解任务。”省国土资源厅执法局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众志成城,攻坚克难,“亮剑行动”成效显现。据统计,截至目前,全省2386宗涉及违法违规行为的临时用地已完成整治2300宗,整治完成率达96.4%;未依法处置违法用地共整治了92456宗,依法处置率达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