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之变】
基层法官的一年
【本报记者黄宏】
【本报记者黄宏】
变,是过去一年最重要的一个词,这是我的感悟,也是台州中级法院执行庭副庭长王圣杰的感受。
2016年,王圣杰经历了3个变化——身份变化:法官员额制改革中,他未入额;工作变化:从研究室到执行庭;环境变化,除了执行外,还要在立案服务大厅导诉。
“2016年,我真正感受到了司法改革的脉搏。”王圣杰说。
之所以未入额,和工作变化有关:2015年10月,他从研究室调入执行庭,而在司法改革中,执行警务化改革是很重要一个方面。“也就是说,我们是司法警察。”他说。
在研究室工作时,王圣杰主要面对的是各种文件和资料的撰写,到了执行庭后,就要面对各种案件。“现在增长最快的是金融仲裁案件的执行。”他说,自从台州成立金融仲裁院后,相关案件的执行就到了台州中级法院的执行庭。
相关执行案件增长迅速是王圣杰和其他法官要面对的情况。“我和其他执行法官一样,每个人一年要执行150多件。”他说,虽然工作环境、方式不同,任务却丝毫不能减少,自己一定要努力。
今年,省高院在全省推行诉讼服务中心,并作为“三个机制”建设中的一部分。在这方面,台州中级法院走在全省前列,常常会抽调年轻法官到前台导诉,提供服务。“我也被抽到了。”他说。
今年11月,当记者走进诉讼服务中心时,王圣杰戴着黑框眼镜,面带微笑,礼貌地给前来诉讼的群众提供服务。
“时代在进步,我们的工作内容也在不断改变,作为一名法官,我们应该顺应形势,做好自己的工作。”王圣杰说,2016年的3场改变,让他更清晰地明白了自己在这场变革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