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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推进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

教师资格
不再“终身制”

  本报杭州12月1日讯 (记者 马悦 通讯员 武怡晗) 12月1日,记者从省教育厅了解到,我省将于2017年春季开学后启动全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定期注册不合格或逾期不注册的人员,不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注册工作将于2017年6月30日前完成。

  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规定,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是对教师入职后从教资格的定期核查。中小学教师资格实行5年一周期的定期注册。据要求,申请定期注册的教师要具有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表现良好;上一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其中,首次任教人员须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

  目前,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对象为依法设立的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的在岗教师。非教育行政部门主管的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等在岗教师,经学校主管部门同意后,纳入定期注册范围。取得教师资格证,却没有从事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暂不需要执行定期注册制度。

  为什么要实行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省教育厅师范处相关负责人说,长期以来,我国教师资格制度实行“终身制”,教师“只进不出”,造成教师队伍结构不合理,制约了教师队伍的健康发展,也影响了广大教师的积极性。

  此外,从2003年至今,我省面向社会认定取得教师资格人数累计达523843人,但在职教师持证上岗的情况却从来没有进行过完整的统计,这也是国家实行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完善并严格实施教师职业准入制度的重要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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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再“终身制”
2016-12-02 2142450 2 2016年12月02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