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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22版:财税

规范征纳行为
营造和谐环境

我省国税深入推进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建设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委托第三方开展的2016年全国纳税人满意度调查结果出炉,浙江省国税局、地税局综合得分在27个省(自治区)、4个直辖市和5个计划单列市税务局中排名第一,其中,政策落实类、规范执法类、便捷服务类等五类指标也均位列全国第一,处于领跑位置。金杯银杯不如纳税人口碑,纳税人的满意正是对浙江省国税局依法治税工作的最好认可。

  近年来,浙江省国税局以工匠精神深入推进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创建,发挥基地引领示范作用,全面建设法治型国税。今年,借助“法治浙江”迎来十周年之机,浙江省国税局全面推进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建设,掀起了多方参与的新热潮。

  掀热潮

  示范创建你追我赶

  11月10日,省国税局在杭州召开全省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创建现场评审会。由各地市局推荐的十家优秀基层单位参评,通过微电影、PPT演讲等形式现场展示创建工作,来自江苏国税和浙江省司法厅、省地税局、省教育厅、浙江大学、省国税局、律师事务所的专家评委现场打分,结合各单位基础事项电子台账、法治创新项目成果,评选全省第二批法治税务示范基地。截至目前,全省法治税务示范基地3家已正式挂牌,其中2家刚刚通过了全国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初评。

  省国税局以持续提升基层国税部门执法水平为目标,突出税务部门基层执法特点,坚持问题导向,围绕税收执法质量、行政决策水平、税收法治成效等重点,科学设置评审流程和评价指标,坚持好中选优、优中选精,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开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创建工作。各地国税局在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建设中,涌现了一大批好做法。

  临安市国税局搭建“1+1+1”法治税务展示平台,每位干部办公桌上统一制作摆放法治宣传牌,每台办公电脑统一安装“法治屏保”系统,在办税服务厅、楼道过道等公共区域,打造一条法治税务文化宣传廊,形成“桌上有法言、屏上有法图、廊上有法文”的法治税务文化氛围。磐安县国税局坚持法治文化与“善小”文化融合发展,构建“点、线、面”齐推动的创建新格局。“经过几年的提炼和建设,‘善小’文化已经根植于磐安国税人的心里,并在社会上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力。如何以‘善小’文化为引领,带动国税进一步发展一直是我们思考的问题。”磐安县国税局局长高国鹏介绍说,“此次的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建设是一个很好的契机,通过法德并举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

  全省国税系统正掀起创建法治税务示范基地的热潮。“国税部门和企业共建法治税务示范基地是新形势下法治政府建设在税收领域的新实践,对于企业依法纳税,提高税收遵从度,进一步规范税企双方征纳行为,共同营造和谐的法治环境具有重要意义。”正泰集团董事长南存辉在税企共建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启动仪式上说道。据悉,将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建设向企业端发散延伸,是温州国税局以全新的视角阐释法治税务基地的内涵,实现由小基地到大基地的转变。

  出实招

  依法治税全面推进

  “税收债权优先于无担保债权受偿,接到法院债权申报要从早处置;要保障纳税人陈述申辩的权利,否则会留下行政复议的风险……”永嘉县国税局每月一场的“基层开讲”活动吸引了全局干部。该局通过剖析真实的案例,讲师团讲解不同情节下自由裁量尺度,规范日常税务处理(处罚)行为,提升基层税务人员执法水平。

  这是省国税局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在基层的一个缩影。近两年,省国税局在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创建过程中,一批重点工作纳入基本要求、一批短板工作列入重点内容、一批优秀做法列入“标准动作”,通过补短板、抓重点、树标杆,全面推进依法治税。打造公职律师队伍、构建普法宣传新格局、涉税争议解决法治化……一项项措施逐步实施。

  深化依法治税需要打造一支过硬的公职律师队伍。省国税局自2013年起开始试点公职律师制度建设,旨在为税收改革、税收执法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今年5月30日,省国税局局长龙岳辉和总经济师刘炳荣为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公职律师办公室揭牌,具体负责公职律师执业实习、日常管理等工作,统筹管理公职律师,截至6月20日,各地市国税局均挂牌设立公职律师办公室。省国税局注重培养公职律师,每年举办全省公职律师培训班,开展法律法规研讨,针对行政复议诉讼举办模拟法庭,建立 “公职律师走出去、社会律师请进来”的合作模式,邀请杰出社会律师为公职律师召开讲座,多渠道提升公职律师队伍素养。目前,全省国税系统61名公职律师,既是法治思维的传播者,又是税收事业的实践者;既促进税务机关依法行政,又依法妥善解决行政争议,在推进浙江国税依法治税和法治税务建设中扮演了重要角色。

  税法宣传是法治税务基地建设的重要环节。10月14日,由省国税局、省司法厅、省地税局、省教育厅主办的“七五”普法税法宣传教育暨“税法进校园”活动启动仪式在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隆重举行,正式拉开了“七五”普法序幕,有助于进一步形成崇尚税收法治的社会氛围。全省各级国、地税机关结合税收普法教育示范基地建设,抓住青少年这个普法特殊群体,深入推进大、中、小学“税法进校园”活动,进一步提升税法宣传精准度。乐清国税局打造“税+学校+企业+协会”的四维“七五”普法新格局,主动走进学校、企业和行业协会,进一步扩大“七五”普法影响的深度和广度。目前,全省11个地市、90个县市区已全面开展“税法进校园”活动。

  深化依法治税,能有效化解税收争议和纠纷,并提升纳税人税法遵从度。7月4日,首例浙江省国税局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行政诉讼案件——杭州余杭某贸易公司行政诉讼案在余杭区中级人民法院开庭,省国税局总经济师刘炳荣率团队出庭应诉,在长达四个小时的法庭辩论中,税务机关有理有据有节,积极回应诉争,双方意见全面表达,争议焦点充分阐明,最终在清楚的事实、详实的证据和充分的法律依据面前,原告主动申请撤销起诉。“通过出庭应诉,进一步增强了国税部门的证据意识和程序意识,更进一步增强了法治意识。在法庭上,能够真切感觉到原被告双方是平等的,法庭不讲身份,只讲事实、证据和法律。让我们努力营造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让法治成为我们的一种追求、一种信仰、一种习惯,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庭审结束后,刘炳荣颇有感触地说。

  开新篇

  法治建设硕果累累

  台州国税局在推进税收法治建设进程中大胆创新,比照法庭审理程序设置税务行政复议庭,以听证方式公开审理税务行政复议案件,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保证行政复议决定的权威性和公开性。该局还制订了《税务行政复议听证办法》,从听证组织机关和听证人员、听证参加人、证据、听证的告知、提出和受理、听证会的举行等五个方面共七章内容,健全和完善复议听证制度设计。

  行政复议和听证公开、透明、规范,正是国税部门法治建设的成果之一。“从关起门来由税务机关单方审理,到面对面的多方参与,公开审理成为征纳双方平等对话的平台,这能保证申请人和被申请人都能充分地行使权利,加深对相关法律适用的理解,进而有效化解征纳纠纷。”温岭国税局公职律师章军飞表示。据悉,公开、透明、规范的行政复议充分保障了纳税人知情权和陈述权,切实维护了纳税人合法权益,得到了纳税人普遍赞扬。

  温州国税局探索实践破产企业处理机制。2015年,温州市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全国首批企业破产案件审理方式改革试点城市。在全面创建法治税务示范基地的浪潮中,温州国税局抓住这一重要契机,主动作为,积极探索破产和执行程序涉税处理机制,和温州市地税局、温州中级人民法院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企业破产税款申报和保全机制,进一步明确法院受理企业破产后,必须由专人通知国税部门,跟进欠税税款入库情况,改变国税部门以往被动参与状态,有效防止企业破产环节税款流失,让国税干部在企业破产时有法可依、有规可循、有例可查,遏制干部“不作为”隐患。破产处理机制的建立,打通破产清算和重组税收政策通道,加快破产企业处置和“僵尸企业”清理,节约社会行政成本,助推区域经济转型升级。

  杭州国税局从工作实际出发,以典型税务行政复议、诉讼案例为素材,逐步形成了以法律规定为标准,以案例评析为特色,以公职律师为主体组织编写,以加强管理防范执法风险为导向的税务行政执法案例制度。该局定期从各类案例库中精选出税收执法典型案件,作为“以案说法”的案例来源,组织开展“以案说法”专题学习,通过案例解析讨论,切实提升干部执法风险防范能力。该局通过梳理近年来发生的涉税复议、诉讼案件,采用案例评析的方式,将典型案例编纂成册,汇成《税案评析》一书,供学习使用。


浙江日报 财税 00022 规范征纳行为
营造和谐环境
2016-11-25 浙江日报2016-11-2500005;2090586 2 2016年11月25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