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防联控治霾
期待顶层设计
吕苏娟
区域联防联控是我国当前治霾的重要机制之一。统一标准的跟进极为重要,更重要的是各地在治理理念和实际行动上的一致。
联防联控治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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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苏娟
近日,长三角区域空气质量半年报出炉。今年上半年,长三角区域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7%。其中,浙江PM2.5浓度较2015年同期下降11.5%,降幅最大。
近年,我国大气治理正由属地管理转变为区域联防联控。现实中,鉴于大气的流动性,属地管理各自为政,即便投入再大,还是不利于大气的长效治理。2014年,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建立,开启了三省一市联防联控治霾之路。截至目前,长三角区域已基本实现区域大气重点污染源在线数据、国控站点监测数据、指定超级站监测数据的信息共享。此次,长三角区域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达7%, 就得益于此。
联防联控主力在于共同治霾,但要真正实现全面超越,还在于各地的自我提升。相比上海市、江苏省下降3.6%和5.9%,浙江下降11.5%的成绩,极为亮眼。究其根本,是浙江对自身的高标准、严要求。自2014年起,浙江连续三年将“加大治理雾霾力度”列为十大民生实事之首,并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纳入生态省建设目标责任考核。此外,浙江还先后出台《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3—2017年)》《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多项法律法规,真抓落实的同时,对于治霾不力者也严惩不贷。
截至目前,我省已全面淘汰黄标车60.81万辆,累计淘汰燃煤小锅炉2.6万台,全面完成了汽柴油油品的升级。今年上半年,我省县级以上城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平均浓度分别同比下降25%、6.7%,11个设区城市空气质量优良率达82.3%,同比上升5.7个百分点。成绩的背后,是全省人民的共同努力。但需肯定的是,这一成绩也离不开周边省市的共同努力和付出。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检测标准一致,但各地治霾的标准却不一样。标准的不一,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联防联控机制作用的发挥。而区域治理,作为全国治理的重要一步,亟须补上这一短板。今年,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明确规定由国家建立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统筹协调区域内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协同控制目标。
统一标准,并不是对各地现有标准的全面推翻,而是在此基础上的资源整合和再加工,它是现实可操作的,且不是一成不变。以欧盟为例,其设定的环境空气质量指标,虽离世界卫生组织规定的空气质量标准有一定距离,但建立在各成员国可达到的目标范围内,这即激发了成员国的工作热情,有利于欧盟整体水平的提升,又预留了成长空间,为下一步迈向更高标准打下扎实基础。因此,长三角区域制定统一标准,既要考虑国家标准,也要兼顾各省市的具体情况,最大程度发挥出联防联控机制的实际效用,全方位提升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