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王胜利等同志辞去政协
第十一届浙江省委员会委员的决定
(2016年8月12日政协第十一届浙江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政协第十一届浙江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
因身体健康原因,王胜利、赵永河同志提出辞去省政协委员的请求,依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同意王胜利、赵永河同志辞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浙江省委员会委员。
政协第十一届浙江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
因身体健康原因,王胜利、赵永河同志提出辞去省政协委员的请求,依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同意王胜利、赵永河同志辞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浙江省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