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所辖金东区、婺城区、义乌市通报巡视整改情况
紧盯突出问题 查纠基层贪腐
通讯员 颜新文 裴阳 记者 丁谨之
本报讯 (通讯员 颜新文 裴阳 记者 丁谨之) 省委第七巡视组向金华市所辖金东区、婺城区、义乌市反馈巡视意见后,三地党委高度重视,切实推进整改,并于近日向社会公开巡视整改情况。
严查顶风违纪
金东区对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在土地征迁出让、工程项目建设、涉农资金管理中谋取私利等问题线索进行梳理,严肃查处了金东新城区建设指挥部原常务副总指挥黄加兰、塘雅镇原党委书记曹群燕、区农办原党组成员施金沅等违纪违法问题。
婺城区查处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土地出让、工程建设、低价购房、高息借贷等领域案件20起20人;对区委委员、城西街道党工委原书记沈兆春在杭长客专征迁项目中涉嫌贪污等问题,进行立案审查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义乌市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今年1月至5月,党政纪立案143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0件;认真核查市管干部涉嫌低价购房等问题,给予水务局原党委书记、局长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对市府办原主任进行组织调整。
紧盯重点领域
金东区积极开展土地征迁补偿不规范问题整改,追缴江东镇低丘缓坡地块征地调节费262.97万元;完善征迁制度,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征迁工作的实施方案》,严格征地程序,确保征迁工作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地进行。
婺城区开展土地出让环节问题专项整治,全面检查土地出让收入收缴情况,及时纠正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土地出让金等问题,没收企业合同定金1500万元,追缴企业滞纳金482万余元;进一步规范土地出让,加大对企业亩均产值、亩均税收的考核,收回考核不合格企业的工业用地505亩,扣回优惠资金550.8万元。
针对土地管理不规范问题,义乌市开展专项治理,共完成236宗工业用地变商住问题整改,补收土地出让金11449万元;深入分析房地产领域问题,推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痕迹管理,起草《关于优化房地产业发展环境的若干举措》,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制定出台规范党员及国家公职人员“一家两制”管理、民间借贷行为、房产买卖租赁行为等防范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
防控廉政风险
金东区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印发《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若干意见》《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损坏、丢失赔偿处理暂行办法》等制度;全面清理东华家园项目资金往来、存量资产,严肃查处时任金东新城区常务副总指挥、交通局局长、东华家园项目负责人丁觉亮和原天畅房产公司总经理、东华家园项目主管俞增建违纪违法案件。
婺城区开展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清理,建立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加强对国有企业的监管,制定《关于加强婺城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意见》;严格政府资金管理,制定《婺城区财政性资金定期存放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完善财政存款存放招投标及审批制度;查处制砂经营权拍卖价款回收不及时问题,对乾西乡、白龙桥镇的4名责任领导给予党纪处分,追缴滞留拍卖款,并将涉嫌挪用资金的两名拍卖公司负责人抓捕归案。
义乌市探索防范廉政风险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成立市纪委驻国资委纪检组,设立市检察院驻城投集团联络室;发挥企务监督委员会的民主监督作用,培训全市87家企务监督委员会;对全市国有企业“三公经费”进行专项整治,督促整改落实审计问题54项,司法机关依法起诉原商城集团董事长金方平,相关责任人被问责处理。
查纠基层贪腐
金东区开展整治基层干部贪污侵占不守规矩专项行动,共梳理出反映村干部的相关问题线索62条,立案34件,给予党政纪处分34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依法加强对农村党员干部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进一步深化“两强”“两抢”专项整治,2015年8月以来,共查处农村党员干部违法犯罪案件6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4人,行政处罚8人,包括1名区人大代表、1名村委会主任和3名农村党员。
婺城区开展农村基层作风巡察,2015年来,立案查处基层党员干部侵占集体资金、在工程征地拆迁中牟利等违纪违法案件75件,共75人;加强对涉农工程项目、资金补助的监管,严肃查处涉农资金补助管理方面的违纪违法案件。
义乌市对党风廉政建设、信访问题突出的28个村(居)开展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巡察;对在建农村建设工程项目和镇街村级资金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共梳理自查完工和在建农村工程项目1240项,多部门联合检查涉村工程31项,查处涉村工程违纪案件1起、移送司法机关6人;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公开的若干意见》,规范农村财务公开和资金使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