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水共治”成效显现,我省水质逐年变好
国家环保部点赞浙江水质
本报记者 江帆 施力维
7月17日,国家环保部发布2016年上半年全国空气和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报告。通过对全国十大流域的1900多个地表水国控断面(点位)监测显示,与2015年全年水质相比,全国水质优良断面比例上升3.2个百分点,“在十大流域中,浙闽片河流水质为优”。而这,已是浙闽片河流水质第二年达到“优”。
简单的一个“优”字,涵盖的内容却颇为丰富。记者从省环保厅获悉,2016年上半年浙江水质持续变好,1月至6月,全省221个省控断面中,水质达到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的断面占76.9%,其中,Ⅰ类10.4%、Ⅱ类36.6%、Ⅲ类29.9%。钱塘江、苕溪、瓯江、飞云江和曹娥江等重点水系的Ⅰ类至Ⅲ类断面比例均达100%。
这些数据的背后,是浙江三年来持续治水的艰苦付出。2013年开始,“五水共治”已成为这片土地上热度最高的词汇之一。而一步步走到今天,诗画江南的清波碧水正被唤回。
治水成效,逐年显现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唤回之江大地上的清波碧水,也并非一日之功。
曾经点燃革命火种的南湖,今年又再次传来捷报。今年前6个月,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考核全部达到优秀,达到Ⅲ类水标准,而在2013年之前,南湖的水质常年处于劣Ⅴ类。“五水共治”开展至今,像南湖这样华丽蜕变的河流,在之江大地比比皆是。
翻开一年年的国家环保部《环境状况公报》,能清晰地看出浙江水质变化进程中的一步步。浙闽片的国控断面(点位)监测显示,“2013年,浙闽片河流水质良好。Ⅰ~Ⅲ类和Ⅳ类水质断面比例分别为86.7%和13.3%。浙江境内河流水质良好。Ⅰ~Ⅲ类和Ⅳ类水质断面比例分别为83.3%和16.7%。与上年相比,水质有所好转。”
这一年的《浙江省环境状况公报》亦显示,据全省221个省控断面监测结果统计,2013年全省地表水环境质量总体良好,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的断面占63.8%,与2012年的64.3%相比,下降了0.5%。这说明,在2013年这个历史刻度,浙江的水质依然在下滑,很多支流的水质也在下降。
也是这一年,浙江开始启动“五水共治”,谋求经济发展和环境质量平衡发展的绿色之变。当时,全省八大水系、运河以及河网中部分支流和流经城镇的局部河段,存在不同程度的污染,其中瓯江、飞云江、苕溪三个水系水质最好,各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椒江、曹娥江、钱塘江、甬江水系次之,达到或优于Ⅲ类断面在50%~81.8%之间;而鳌江、运河和平原河网最差,水质以Ⅴ类和劣Ⅴ类为主,污染严重,主要污染指标是氨氮、总磷和石油类。
2014年,国家环保部公报“与上年相比,浙闽片河流水质无明显变化”,似乎并没有带给浙江惊喜。但这一年省环保厅公布的《浙江省环境状况公报》,已能让人感知治水带来的些许变化。据全省221个省控断面监测结果统计,水质达到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的断面占63.8%,与2013年度持平,但Ⅴ类和劣Ⅴ类比例同比减少2.3个百分点。
2015年,“五水共治”的春风带来了之江大地上河流的新面貌。当年的国家环保部公报,首次出现“浙闽片河流水质为优”的好成绩。与此同时,数据显示,2015年,全省地表水省控断面Ⅲ类以上水质比例达到72.9%,比2013年提高9.1个百分点。在刚刚发布的2016年上半年全国空气和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报告中,“浙闽片河流水质为优”的好成绩依旧保持。
这说明,浙江治水的成效已逐年显现,呈现出厚积薄发的良好态势。
治水倒逼转型升级
浙江的治水故事,已俨然成为全国治水的一道标杆。
今年4月20日至21日,金华浦江县来了一批特殊的客人,他们是来自全国的环保专家,前来参加在浦江召开的全国水环境综合整治现场会,更是来看一看浦阳江的水之变,听一听浙江“五水共治”背后的故事。其实,早在去年底,浙江的治水故事,就受到中央媒体的高度关注和高频率报道,认为这是现代版的“大禹治水”壮歌,更是浙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科学论断的生动实践。
浙江的这部治水故事,治出了水环境质量改善,也治出了转型升级新局面,得到百姓广泛点赞。三年来,全省共消灭6500公里垃圾河,整治“黑臭河”超过5100公里,城乡水环境显著改善,同时,近两万名省、市、县、乡级河长的“华丽阵容”,成为浙江治水的一道亮丽风景。
全省规上工业中装备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分别比上年增长6.3%、6.9%和6.9%。浙江以“五水共治”为突破口,倒逼产业转型升级,实现经济发展质量和水环境质量双提高。
深化改革和创新驱动的治水思路,一直在浙江的治水故事中延伸。今年4月12日,我省出台《浙江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提出水污染防治工作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目标指标,为今后一个时期的水污染防治确定了任务书、时间表和路线图。6月13日,我省首部《基层河长巡查工作细则》出炉,进一步规范基层河长日常巡查工作,将“河长制”向常态化、规范化推进。
省委十三届九次全会强调,要坚定不移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路子,按照“绝不把违法建筑、污泥浊水和脏乱差环境带入全面小康”的目标要求,全面实施“811”美丽浙江建设行动,尽力补上生态环境短板。
为了绿水青山蓝天,浙江庄严宣告绿色雄心:到2020年,全省地表水Ⅰ至Ⅲ类水质比例达80%以上,劣Ⅴ类断面全面消除,县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94%以上,地下水和近岸海域水质保持稳定。
查不足,补短板
简单的一个“优”字,显然无法完整地呈现浙江的治水成绩。
翻到2015年《浙江省环境状况公报》,详细看看“优”字背后的成绩和不足:全省水资源量为1405.1亿立方米,较上年偏多24.3%。全省列入劣Ⅴ类削减行动计划的7个省控劣Ⅴ类断面,均实现消减目标。在八大水系、运河和河网中,江河干流总体水质基本良好,其中曹娥江、瓯江、飞云江、苕溪均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标准,钱塘江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断面占87.2%。
至此,全省江河干流总体水质状态已基本良好,但钱塘江、甬江、椒江、鳌江和京杭运河等水系中,部分河流(段)的水质依然没达到Ⅲ类。如钱塘江主要污染河段为金华市境内的金华江、东阳江和武义江,主要污染指标为氨氮、石油类和化学需氧量。
知不足,补短板。今年上半年,浙江的水质,依旧一步步地在向前行进。
为落实国家环保部和浙江省委、省政府关于“美丽浙江”“五水共治”等重大决策部署,省环保厅相继组织开展“亮剑1号”专项执法行动、全省百日环保执法专项行动、重点行业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执法专项行动等,查处了超标排放重金属污染物、私设暗管排污等一批突出环境问题。
截至今年6月底,浙江各级环保部门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7890件,罚款2.12亿元,查封、扣押511件,限产、停产228件,行政拘留298件,移送公安机关案件544件,行政拘留274人,刑事拘留326人。由此可见,在持续治水的同时,浙江打击水环境污染和保护水环境质量的决心和力度。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五水共治”,浙江必将持之以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