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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23版:今日温州

苍南法律援助模范人物

  日前,苍南发布《道德模范优惠待遇保障暂行办法》,将县级以上“道德模范”人物、“感动”系列人物、“好人”系列人物、“骄傲”系列人物、“最美”系列人物、“道德标兵”等6类模范人物,列为法律援助对象。

  按此规定,县级以上“道德模范”等系列人物在工作生活中需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申请法律援助时,只要出示相关证书,无需提供经济困难证明,即可办理法律援助受理手续,同时享有“优先接待、优先受理、优先指派、一站到底”的法律援助服务。

  据悉,自2016年开始,苍南县司法局在落实司法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的基础上,将法律援助对象扩展到现役军人家庭户、老党员家庭户、遵纪守法家庭户、对村(居)、社会、国家有突出贡献的家庭户以及其他确有需要提供法律援助的家庭户。这次该县将“道德模范”等6类模范人物列为法律援助对象,进一步扩大了法律援助范围,为更好地弘扬社会正能量起到积极作用。

  (周中永)


浙江日报 今日温州 00023 苍南法律援助模范人物 2016-06-03 浙江日报2016-06-0300011 2 2016年06月03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