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浙江省2016年地方政府
债务限额及新增债务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2016年5月27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查了《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浙江省2016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新增债务预算调整方案的议案》,决定按国家核定数批准浙江省2016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9685.3亿元;决定批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2016年新增债务预算调整方案。
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查了《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浙江省2016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新增债务预算调整方案的议案》,决定按国家核定数批准浙江省2016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9685.3亿元;决定批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2016年新增债务预算调整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