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韩在杭商讨
海事调查合作
通讯员 胡华龙 记者 张帆
本报杭州4月19日讯 (通讯员 胡华龙 记者 张帆) 中国海事局与韩国海洋安全审判院第十二届中韩海事调查合作会议19日在杭举行,以国家海事局局长陈爱平为团长的中国代表团和以大韩民国海洋安全审判院首席调查官李龙为团长的韩国代表团出席了本次会议。
双方达成了多项新的合作共识:深化两国海事调查官交流项目,调查官互派期间允许对方调查官参与本国海事调查过程,增进两国间海事调查实务的相互了解;双方同意积极推动亚洲区域海事调查的交流,充分利用MAIIF(国际海事调查官论坛)和MAIFA(亚洲海事调查官论坛)等平台,进一步加强双方在国际组织层面的合作;强化双方交流沟通,充分利用各种信息化手段,拓展沟通渠道,确保相关信息传递及时、有效;两国还同意在开发事故调查技巧、委托调查、事故调查领域重大事项研究等方面深化合作,切实加强海事调查合作的效果。
双方共同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与大韩民国海洋安全审判院海上事故安全调查合作谅解备忘录》,为今后两国强化交流,进一步深化合作关系,共同提高海上事故调查水平和效率奠定了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