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骂孩子
并非家务事
王晨辉
4月4日,陕西汉中11岁女孩被父亲连续殴打2小时后晕厥不治身亡的消息经媒体报道后,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大家对女孩的不幸遭遇深表同情,纷纷谴责这个父亲的凶狠和残暴。
唏嘘之余,我们是不是应该想一想,这样的惨剧为什么会发生,作为女孩周边的人,她的邻居、老师等是不是也有责任去制止这种事情的发生。
根据当地媒体的报道,这位11岁的女孩被父亲殴打,并不是偶然现象,邻居曾见女孩被打得满脸乌青胳膊上都是伤,还经常看到她深夜独自一人,鼻青脸肿的在门外罚站。老师也知道女孩经常被打,也曾将她父亲叫到学校批评教育。
可是,纵使大家都知道这位女孩不断被父亲殴打,周围的人表现出来的态度更多是无奈和叹息。孩子所在小区物业负责人说,他们都知道孩子经常被打,但也没有办法。老师也说,家里发生的事情,外人也没有办法干涉。
然而,家里发生的事情,外人真的没法干涉吗?
今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反家暴法》明确规定,学校、幼儿园等社会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而未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本单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由此可见,看到11岁女孩被父亲虐待殴打,小区工作人员、学校老师等周围的人,都有义务和责任去制止、举报,从这个角度上说,也正是他们的无奈和无视,加剧了女孩一次次被父亲殴打,最终导致悲剧的发生。
随着社会文明程度的不断提高,殴打、虐待孩子的现象已经越来越少,传统观念里所谓“棍棒底下出孝子”也是行不通的。但在很多人看来,父母打骂孩子依然是家务事,依然被视作“教育”孩子的一种方法和手段,见到周边有人在殴打、虐待自己的孩子,也都会觉得不应该管,没必要管。一说到家庭暴力,人们更多地想到的是夫妻间的暴力。其实,相对于成年人之间的家庭暴力,那些没有行为能力的儿童,受到家人的虐待、殴打,行径更为恶劣,给孩子带来的伤害更深。
打骂孩子并非家务事,是违法的行为。4月30日是“国际不打小孩日”,我们希望这种悲剧不要再次出现,愿每一个孩子都能在关爱的环境中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