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清县新安镇污水处理厂工程BOT项目已获批准,采用BOT模式进行投资、建设与运营。为了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保障社会公共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县政府批准同意,德清县新安镇利民水务有限公司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污水处理BOT项目合作伙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法律依据:本项目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公共利益优先”的原则进行实施。
二、项目名称及编号:
(一)项目名称:德清县新安镇污水处理厂工程BOT项目(第二次招标)。
(二)项目编号:DQCQJY-2016-G11。
三、项目概况:
(一)项目地址:德清县新安镇;
(二)项目规模:本项目规模包括1万吨/日城镇污水处理厂和0.5万吨/日印染废水深度预处理段,污泥脱水至含水率80%以下工程;
(三)项目建设工期:12个月;
(四)项目特许经营期限:30年(不包括工程建设期);
(五)主要内容及合作形式:采用BOT模式选择投资方。
四、招标单位:德清县新安镇利民水务有限公司。
五、投标人资格: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具体资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要求或查看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www.dqztb.gov.cn/)。
六、报名日期:2016年4月12日至2016年4月20日(每天8时~11时30分、13时30分~16时30分,双休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七、获取招标文件地址:德清县武康镇千秋东街1号E幢二楼产权交易窗口。
八、报名时需提交的有关资料:详见招标文件要求或查看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公告。
九、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6年5月11日9时30分。
十、投标文件提交地址:武康镇千秋东街1号德清县行政中心E座(二楼开标室)。
十一、开标时间:2016年5月11日9时30分。
十二、开标地点:德清县行政中心E座二楼开标室。
十三、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德清县新安镇利民水务有限公司联系人:
姚先生 电话:(0572)8463896
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
蔡女士 联系电话:(0572)8066293
联系地址:武康镇千秋东街1号德清县行政中心E座(二楼产权交易窗口)
传真:(0572)8061059
德清县新安镇污水处理厂工程BOT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4月12日
受转让方委托,我所对以下标的转让信息进行披露:1.标的名称:奉化市永恒民爆器材有限公司51%股权。2.挂牌价格:120万元。3.保证金:30万元。4.报名登记及资料查询日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5月10日下午5时整止。5.详情请登录浙江产权交易信息网http://www.zjpse.com查阅。6.联系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望江东路332号望江国际中心4号楼1805室。7.联系人及电话:(0571)87297317、13989847169 李女士。
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2016年4月12日
转让公告
分类
信息
联系电话:(0571)85310538 85310085
遗失声明
遗失吴小雪坐落杭州欣盛东方郡公寓5幢2单元504室购房合同,购房合同名称及编号:商品房买卖合同/2009预1055823,特此声明。
遗失声明
浙江诸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杨晓宇遗失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证书编号:00944354,注册编号:浙233131296696),签发日期:2014年7月18日。遗失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编号:浙建安B(2014)0480339,有效期至2017年10月15日。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
包淑琼遗失失业证,证书号:0905928491,声明作废。
求租
浙江胡膳房餐饮投资有限公司,求租500平方米左右中央厨房场地。欢迎在西湖区、下城区或拱墅区有厂房出租或对外承包的企事业单位前来洽谈合作。周先生18905706988。
遗失声明
平太荣公司遗失“平太荣25”国籍证书一本,证书号码:(浙)船登(籍)(2014)FT-200024号;俞亚平遗失一等远洋轮机长证书一本,编号:C07-6120010,声明作废。
经浙江信达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决定,本公司解散,成立清算组,请接到通知书的债权人在30天内,未接到通知书的债权人在本公告刊登之日起45天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特此公告
清算组地址:瑞安市交通大厦12楼
联系电话:
15366095788
清算公告
浙江信达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6年4月8日
浙江台州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八届二次董事会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时间:2016年4月28日下午2时;
(三)会议地点:台州经济开发区天和路95号天和大厦A座26楼会议室;
(四)会议方式:与会股东和股东代表以《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投票表决方式审议有关议案。
二、会议内容
(一)推举监票人、计票人;
(二)审议《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四)审议《2015年度财务决算及201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五)审议《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六)审议《关于中央山公馆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
三、会议对象
(一)截至2016年4月19日在浙江股权托管服务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在完成登记程序后,有权出席会议;
(二)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因故不能亲自出席者,可以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三)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四、登记方法
(一)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权托管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二)法人股东持法人单位证明、股权托管账户卡、法人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三)受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权托管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四)股东可以用信函(挂号或特快专递)或传真方式登记,请股东务必提供联系电话,便于联系;
(五)登记地点:台州经济开发区天和路95号天和大厦西103室;
(六)登记时间:2016年4月20~22日上午8时30分~12时、下午2时~5时;
(七)来人、信函、传真登记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22日下午5时,信函及传真以公司收到的日期为准。
五、其他事项
公司地址:台州经济开发区天和路95号天和大厦
邮政编码:318000
联系电话:(0576)88686900、88686901
传 真:(0576)88603305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浙江台州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权托管账户(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浙江台州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4月8日
浙江台州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