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保持对
传销“零容忍”
通讯员 沈雁 记者 庄郑悦
本报杭州3月16日讯 (通讯员 沈雁 记者 庄郑悦) 近年来,随着我省打击传销力度不断加大,传销活动得到有效遏制。3月16日,记者从浙江省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上获悉,2015年,浙江省在发现、查处传销案件上实现突破性进展。全省各级工商机关全年共查处传销违法案件227起,案值1210万元,罚没款902万元,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2件54人。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共立案侦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案134起,已破案90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340人。
针对目前传销活动呈现出的传销形态不断升级、传销活动日趋复合化以及传销人群高学历、年轻化趋势明显等新特点,省内明确了今年打击传销工作重点,将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和G20杭州峰会维稳工作的要求,实现全年度传销活动明显减少,因传销引发的各类刑事案件数量明显降低,传销活动空间、范围明显缩小,群众识别、抵制传销能力明显增强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