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家暴要重塑观念
金春华
“反家暴,需要重建我们对家庭、对社会的观念,需要通过法治剔除不良观念。”不少反家暴一线工作人员反映说,“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发挥法治在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中的作用。”——省“十三五”规划纲要中的这句话让他们深受触动。
这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很多单位的配合。2007年,反家暴政府令出台不久,温州市妇联就联手温州市公安局进行培训。2009年,龙湾法院配合最高法开展全国涉家暴民事审判试点;3年后,温州市中院成为全国家庭暴力刑事案件审判试点单位。
过程中也有反复。有些单位觉得,反家暴工作给他们增加了工作量。然而,当实际工作效果显现出来后,这些单位的投入变得高涨。反家庭暴力法明确了社会各部门的职责,是法律上的认可,也是规定。
公权力参与进来后的效果有多明显,我们有目共睹。而政府机关工作方式的改变带来社会观念的改变,进而相互促进,这是反家暴工作急需的。家庭暴力有着深刻的历史根源,应该清楚,这不可能仅仅依靠一部立法、一个部门就能彻底地预防和制止,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