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不文明”该出手就出手
赵查理
鼓励公民“爱管闲事”,遇到不文明行为,该出手时就出手,这是用法律在为文明“撑腰”。
遇到“不文明”该出手就出手
赵查理
看到他人在公共场所抽烟,在图书馆、纪念馆、博物馆放纵大嗓门,甚至随地便溺、吐痰、乱扔果皮、烟头、饮料罐、口香糖,大部分人都厌恶这些不文明行为,心里有想上前制止的冲动,但转化为有效行动的却寥寥无几,多是说一句“没素质”了事。因为,尽管不负责任的“动物行为”影响到大家,当我们站出来批评制止对方时,却容易被扣上“爱管闲事”的帽子,无法自辩。
杭州施行《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就是针对家庭生活、公共场所、交通出行等方面存在的不文明行为,利用法律法规来提升公民的素质,避免正常的社会生活被撕裂为一团乱麻。其中,鼓励公民“爱管闲事”,遇到不文明行为,该出手时就出手,比如“应当积极参与文明行为促进工作”,以及“有权对不文明行为进行劝阻……行为人应当听从劝阻,不得打击报复劝阻人”,这是用法律在为文明“撑腰”。
首先,促进社会文明,政府立法干预,个人道德自律,两条路径并行不悖。可是,个人自律不代表所有人能自律,群体中的“老鼠屎”,直接把群体文明拖累到底线以下,给所有人留下道德滑坡的印象。现在,虽然有条例直接约束“不文明”,但无法对所有人全天候监督,在自律和他律之间,还存在一片灰色领域,不文明行为藏在这里,得以喘息和反扑。
二则,所谓“爱管闲事”是误解,不文明行为实际上侵占了公共资源,让公共场所成了自家后院或者垃圾场,伤害了其他人的权利。那些不文明者如此辩解的潜台词是,我们都是公共场所的过客,我的插队抽烟吐痰等行为虽然自私,但你也不用为公共秩序承担责任,维护权利被偷换成“爱管闲事”了。杭州通过立法,重申了公民的权利,让人们在权利遭遇侵害之后,可以理直气壮地出面维权。同时,通过纠正不文明行为,让人们重新意识到个体对公共秩序的责任,戳破了不文明行为背后的逻辑。
制止他人的不文明行为,是行使权利和履行责任的统一,意识到这一点,公民才能从“动物行为”进步到“教养行为”和“文明行为”,在日常交往中表现出绅士和淑女的精神。此前,安徽庐江某男为证明自己有能耐,大庭广众之下喝白酒开车,妻子以离婚相逼都没效果,于是报警,某男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采取强制措施。司机炫耀酒驾,既是不文明行为,也是违法行为,为公共场所带来危险,妻子联手警察制止其胡闹,保护了自身的权利,也履行了社会责任。
只是,妻子制止丈夫酒驾,尚遭遇当事人如此强烈的抵抗,人们又该如何掐灭陌生人的烟头、拦住他人别在景区刻“到此一游”呢?条例给出的“法律保护伞”,需要通过现代化治理体系,在现实生活中撑起来。人们的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后,谁还心存幻想在公共场所满足私欲,就将直面怒目金刚一般群体压力,成为人人喊打的孤家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