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主要工作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定不移深化改革开放、强化创新驱动、打好转型升级组合拳,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确保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建议今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生产总值增长7%—7.5%,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同步,“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各项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节能减排降碳指标完成或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
(一)加快推进改革开放。
统筹推进国家战略举措相关改革,深化要素配置市场化改革,加大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力度,扩大对内对外开放。全力以赴做好G20峰会相关工作。办好第三届世界互联网大会。
加快“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相关改革。积极稳妥处置“僵尸企业”,继续关停落后产能,大力整治“低小散”,实现市场出清。制定实施企业减负三年行动计划,切实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取消过时的限制性措施,发挥市场机制在化解房地产库存中的基础性作用。
开展市域改革试点,增强可复制可推广性。支持湖州市规划建设内河水运转型发展试验区、嘉兴市加快县域经济向都市经济转型、绍兴市创新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机制、衢州市深化循环经济试点、台州市规划建设湾区经济发展试验区、丽水市深化农村金融改革。继续推进各级各类改革试点。
扩大对内对外开放。加快规划建设舟山自由贸易港区和义甬舟开放大通道。协同推进浙商回归和中外合作产业园建设。制定实施民营跨国公司三年行动计划。积极参与长江经济带建设,加大接轨上海力度,积极推进与周边省市的合作交流,继续做好对口支援工作。
(二)大力推进科技创新。
加快规划建设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钱塘江金融港湾、乌镇互联网创新发展试验区,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全面创新中的引领作用。
加快企业创新、人才创业。鼓励支持企业积极向高新技术领域拓展和转型,力争全年新增高新技术企业1200家。制定更具竞争力的人才新政,鼓励和支持省内外人才在浙江创办科技型企业。
加大研究开发力度。推进重点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研究院建设,实施一批重大基础研究专项、重大科技攻关专项、重大科技示范应用专项。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加大创新投入。力争全年研发经费支出超过1100亿元、教育培训等人力资本投资超过2100亿元、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获得的创业风险等投资超过1000亿元。
(三)加快产业优化升级。
统筹新增长点培育和传统产业改造提升,统筹适度扩大总需求和积极扩大有效供给,努力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大力发展七大产业。加快建设特色小镇,加快提升开发区、高新区和产业集聚区核心区,力争七大产业增加值平均增长10%以上。加快发展文化创意产业,传承发展历史经典产业。
加快现有产业、企业动力修复。深入推进“四换三名”,加快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全年新增1万台工业机器人,制定实施100个“浙江制造”标准。
推进供给端和需求端协同发力。保持有效投资力度,更加注重结构优化,启动一批大项目。稳步提高浙江出口的市场份额,确保跨境电子商务、市场采购贸易、服务外包、名优特产品出口较快增长。大力培育信息、健康、养老、文化、旅游等新的消费热点。
(四)加强城市工作。
围绕提升城市环境质量、人民生活质量、城市竞争力,加快建设和谐宜居、富有活力、各具特色的现代化城市。
优化城市发展空间布局、功能定位。突出四大都市区的主体地位,重点提高集聚高端要素、发展高端产业的能力。完善区域中心城市和县城的节点功能,着力提高创造就业岗位、承载农民转移的能力。强化中心镇及小城镇的基础作用,加快提高服务“三农”的能力。
统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加强城市规划,推行城市设计,提倡城市修补,注重历史传承和文化积淀。提高建筑标准和质量,积极推进建筑工业化。加强地下空间规划、开发和利用,加快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加强城市管理和服务。
加强城市改革创新。统筹推进土地、财政、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住房保障等配套改革,健全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建立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同吸纳农业转移人口数量挂钩机制。
(五)加强农业农村工作。
切实加大强农惠农富农力度,深入推进农村各项改革,着力提升农业农村发展水平,促进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
积极推进农业现代化。大力发展现代生态循环农业,加快种植业、畜牧业、渔业转型升级。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深化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现代农业园区建设,规划建设一批重要农产品保护区,打造一批农业产业集聚区和特色农业强镇。
加强新农村建设。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作。加强村庄规划设计和农房设计,加大传统村落民居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力度。
加快农村改革。深化“三权”改革,加快“三位一体”改革,培育500个电商专业村。积极推进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完善农民增收政策体系。
(六)加强生态环境建设。
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启动实施新一轮“811”美丽浙江建设行动,实现环境整治从重点突破向综合治理的根本转变。
综合治理水环境。加大“五水共治”力度,统筹推进源头控制、截污纳管、达标排放、河道清淤等各项工作,确保省控断面劣V类水质比例下降至5.5%。
综合治理大气环境。继续推进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技术改造,推进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治理,提高新机动车上牌标准,加强建筑扬尘防控,加强秸秆资源化利用,力争设区城市PM2.5平均浓度下降到50微克/立方米左右。
综合治理城乡环境。加大“三改一拆”、无违建县创建、“四边三化”等工作推进力度。加大城市交通拥堵治理。积极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资源化处理,加强农业“两区”土壤污染防治。
(七)切实加强社会建设和民生改善。
按照社会政策要托底的要求,守住民生底线,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切实办好十方面民生实事。
提高就业服务的精准性。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和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加大农村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力度。加强再就业培训和就业援助,促进困难人员就业。
提高增收工作的有效性。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和社会救助制度,加强低收入群体增收帮扶和精准扶贫,完善社会平均工资指导线制度,促进劳动报酬提高与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
提高公共服务的普惠性。制定实施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促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文化、体育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落实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全面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
提高平安建设的严密性。完善药品监管体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扎实做好防灾减灾工作,有效防范公共安全事件和安全生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强化社会治理,推进“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全面开展“七五”普法,健全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加强国家安全工作。加强涉外安全管理服务。加强互联网综合治理和网络安全维护。健全社会治安立体防控体系,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八)加强政府自身改革与建设。
深入推进“四张清单一张网”改革,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
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积极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深化政务服务网建设,公开权力运行流程,扩大网上便民服务范围,推进公共数据开放共享。
健全行政权力监督和制约机制。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加强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守政治纪律,严守法纪规矩,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坚决整肃庸政懒政怠政,坚决整治“四风”,坚决惩处各类腐败行为。
(本报杭州1月24日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