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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5版:理论

坚决推进干部
真正能“下”

  裘东耀

  中央《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规定》,是我们党历史上首次从制度法规层面上就干部能上能下问题作出的重要规约,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干部能上能下,难点是“下”。贯彻落实中央精神,重点在于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切实加大对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下”的力度,从严从实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常态化。

  推动干部能“下”,前提是敢于担当。干部能上不能下,庸劣者“稳坐钓鱼台”,是长期制约干部工作的难题,有时造成干部队伍“稳定”有余、活力不足、责任流失。干部能“下”是严峻发展形势任务所迫,推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化解多年来积累的深层次矛盾,都要求干部能力素质绝对过硬,实现干部资源的优胜劣汰。干部能“下”是从严管理干部所要,只有真正打破官位的“铁交椅”,才能把从严治党、从严治吏要求落到实处。干部能“下”是优化从政环境所需,做到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有效避免“劣币驱逐良币”的逆淘汰,有利于匡正风气,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因此,党委必须落实主体责任,特别是市、县党委要敢下决心、敢于负责,坚决克服“好人主义”,切实加大“下”的力度,促使那些无所事事、不称职、不作为的干部及时腾出位子,大胆选用一批敢担当、善破难、拉得出、打得赢的好干部。

  推动干部能“下”,关键是动真碰硬。《规定》针对干部能上不能下相关规定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短板,作出了具体制度安排。推动干部能“下”必须在动真格上下功夫,切实增强制度执行的刚性。要让标准严起来,结合湖州实际,进一步本土化、具体化领导干部不适宜担任现职的10种情形及5种新增问责情形,对什么样的干部应该“下”、怎么“下”、“下”来之后怎么办进一步细化明确起来,严格政策尺子。要让考核实起来,完善推行领导干部公示制度,深入推进实绩导向型考核,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组织评价与民主测评相印证的考核评价办法,全面掌握干部的一贯表现,使干部“下”有依据。要让执行硬起来,严格规范落实“下”的程序,畅通《规定》明确干部“下”的6种渠道,对能力不足、担当精神缺乏、不作为的干部坚决进行调整,使干部该下即下。

  推动干部能“下”,基础是长管长严。当前,我们既要下决心调整不称职不胜任干部,也要久久为功,切实把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要求形成机制、化作常态。要健全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分析研判机制,定期梳理、分析领导干部中存在的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跟进警示教育措施。要严格监督管理,积极推行领导干部日常表现记实制,深化开展以重大决策责任审核、选人用人责任审查、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为主要内容的“三责联审”,全面实行拟提任干部个人有关事项申报制度,提升监督实效。要落实关心关爱,加强平时谈心谈话、拉袖提醒,促进干部健康成长。特别是对那些下来的干部,要坚持辩证看待,加强后续教育管理,区分情况,用其所长。同时,也要注重支持保护敢抓敢管、坚持原则的干部,鼓励创新、允许试错,宽容改革探索中的失误。

  【作者为湖州市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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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能“下”
2016-01-06 4116183 2 2016年01月06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