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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5版:人文·社会万象

残疾姑娘冯丽的“国际残疾人日”感言——

幸福像花儿一样开放

  本报记者 张丽 通讯员 李灵

  12月3日是国际残疾人日。这天清晨,阳光和煦,洒在初冬的杭城。租住在石桥的冯丽,戴上米色的贝雷帽和围巾,骑上小电驴,出门上班了。

  家门的跨越,对于普通人只是一抬腿的事。对今年33岁的冯丽来说,却极为不易。因患小儿麻痹症,双腿重度残疾,这简单的一步,凝聚着我省残疾人工作的心血。

  冯丽的故事,正好体现了这个国际残疾人日的主题:“打破障碍,敞开大门,建设包容所有人的社会。”

  10年前,冯丽从河南南阳老家考入浙江中医药大学,攻读研究生。毕业后她满怀期待,投了上百份简历,希望能和同学们一样融入社会,然而等待她的却是一次又一次的婉拒。

  这个原本倔强的姑娘,落下了无助的泪水,将自己封闭在狭小的出租屋内,偶尔充当网店客服,帮着写写文章,勉强养活自己。极不稳定的工作状态,一点点消蚀着冯丽心中所剩无几的安全感。正当她不知道自己能否坚持下去时,她的生活突然有了转机。

  4年前的一天,冯丽听到有人敲门,对方自我介绍是社区工作人员,说杭州出台了重度残疾人免费乘坐城市公共汽(电)车的办法,要帮她办理“助残免费乘车证”,以后可以免费乘坐公交和地铁。

  不久后,乘车证送来了,冯丽心头一暖,意识到自己并没有被社会遗忘。随后,残联还送来了轮椅,这让她决定走出去,奔向社会。

  大门彻底打开。去年8月,冯丽终于找到了工作。为融入社会,她鼓起信心投递简历,想找一份工作。让她意外的是,这次居然出奇地顺利,很快有几家企事业单位伸出橄榄枝。她先在一家公司工作了4个月后,又顺利进入杭州市残联,从事喜爱的文字工作。

  “从求职四处碰壁,无奈居家就业,到走出家门融入社会,这一切得益于政策扶持和社会爱心。”冯丽说,2014年我省出台的《关于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的实施意见》,使她的命运发生了重大改变。

  我省从1994年开始建立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制度,但用人单位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落实很难。新意见出台后,各级政府都需签订工作责任书,落实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成为硬任务,若发现问题,将及时通报,妥善纠正和解决。

  找到工作的冯丽发现,生活是如此美好。每天,她早早来到办公室,积极主动地做好工作,连加班都觉得格外开心。“有了这份工作,内心特别充实,因为我也成了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每念及此,冯丽心里总是莫名地感动。

  生活对于冯丽有了更多明媚。今年5月,她申请了公租房。按照我省规定,家庭成员中有一到二级智力、精神、下肢、视力残疾人的可予以优先保障,她成为今年第一批申请公租房的人。公租房最快明年6月就可入住,她马上就要拥有一间自己的屋子了。

  走出去,如今成了冯丽的生活常态。在路上,她收获了美景,收获了友谊,也收获了爱情。

  (本报杭州12月3日讯)

  ■ 新闻链接

  “十二五”期间,全省各地各部门认真组织实施《浙江省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着力推进“十大小康·阳光助残行动”和“十大残疾人服务能力建设工程”,残疾人生活发展状况显著改善,残疾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社会助残环境不断优化,全省残疾人小康实现程度超过90%。

  自2012年起,省市县三级政府层层签订政府工作责任书,将残疾人增收、维权、就业、服务设施建设等重点工作任务列入责任书内容。推动各级政府残工委实体运行,建立年度任务分解、落实机制。加强对规划的动态监测和跟踪问效,加强对重大服务项目的评估监督,每年以省政府残工委名义发布规划评估指标执行情况和省市政府残疾人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十三五”时期,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将把残疾人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加快推进残疾人全面小康进程。各部门、单位将积极培育助残社会组织,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共同推进残疾人事业加快发展。省残联组织和全体残疾人工作者将自觉担当起让广大残疾人共奔全面小康的责任意识,打赢残疾人脱贫攻坚战。

  ■ 专家点评

  中国社会保障学会副会长何文炯:从各项指标看,浙江残疾人保障服务水平走在全国前列。随着残疾人保障服务诉求进一步提高,要通过深化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动员更多资源进入这一领域,使残疾人安居乐业,生活更加殷实、更加幸福、更有尊严。残疾人事业要与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发展,提高其基本生活保障水平,积极推进残疾人就业创业,强化残疾预防与康复服务,使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


浙江日报 人文·社会万象 00015 幸福像花儿一样开放 2015-12-04 4089970 2 2015年12月04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