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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9版:今日温州

龙湾五份清单抓基层党建

  通讯员 郑俞 苏静静

  本报讯 为进一步推进村级“小微权力”规范运行,龙湾区根据不同的责任主体,日前出台了《村级班子及其成员问责办法(试行)》,建立起了条块式分责、动态式监管、连带式追责的完整封闭圈,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在基层全面落到实处。

  该区通过区分街道党工委主体责任、纪工委监督责任、驻村干部责任、村党组织书记主体责任、村监会主任监督责任等,制定了5类对象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清单。该区还率全市之先对驻村干部履行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了细化和明确,涵盖了监督联系村(社)的“小微权力”运行、对村干部存在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开展教育提醒谈话等18项内容。

  村级党组织的作风效能情况,关乎党风廉政建设的“最后一公里”。该区结合在推进村级“小微权力”规范运行中发现的问题,针对个别村干部“一言堂”、“不同心”、“不作为”、“乱作为”、“不敢为”、“不服管”、“不干净”等七类现象,梳理出了村党组织书记主体责任清单5条和村监会主任监督责任清单6条,明确村党组织书记对村级党风廉政建设负第一责任,村监会是村级权力监督的专门组织。

  该区纪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出台按责任主体分类的基层党风廉政建设5份责任清单,将着力于解决以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内容比较宏观、要求比较原则、操作起来无从下手的难点。通过区别5类责任主体,细化责任内容,确保基层组织各类责任主体“挂帅又出征”,也为落实一案双查制提供了有力依据。


浙江日报 今日温州 00019 龙湾五份清单抓基层党建 2015-11-25 浙江日报2015-11-2500009 2 2015年11月25日 星期三